仲愷高新區公安分局負責加強對全區公安工作指導管理,發揮直接參與的職能作用,強化對全區社會治安的管理,組織指導和參與重大案件偵破、重大事故處理、突發事件處置,提高統一指揮、快速反應和組織協同作戰的能力,強化仲愷高新區公安分局民警隊伍的管理,保證警令暢通。根據公安機關的職能調整,仲愷高新區公安分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中央、省、市有關公安工作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部署仲愷高新區公安工作并指導、參與和檢查落實。
(二)維護社會治安秩序,調整、掌握、分析、研究、預測社會治安新情況、新問題,為惠州市、仲愷高新區兩級黨委、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提供社會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并提出對策。
(三)負責分局隊伍建設和機關組織建設,按規定權限管理干部。
(四)負責對刑事犯罪案件、經濟犯罪案件和毒品犯罪案件的偵查工作;組織、協調、參與對重大案件、重大事件、重大治安災害事故以及突發案件的偵破和處置工作,依法管理集會、游行、示威活動。
(五)負責出入境出入境管理工作和外國人在仲愷高新區居留、旅行等有關管理工作。
(六)依法管理戶口、居民身份證、流動人口和出租屋。
(七)組織實施對黨和國家領導人、重要外賓以及省主要領導的安全警衛工作;負責中央和省在仲愷高新區召開的重要會議的安全保衛工作;依法指導、監督和參與查處危害社會治安秩序行為,槍支彈藥、管制刀具、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和特種行業工作;指導基層群防群治組織建設;負責對保安行業的管理。
(八)組織實施公安科學技術工作,規劃本轄區公安機關指揮系統、通訊、信息技術、刑事技術建設。
(九)組織、協調、參與對恐怖活動的防范、偵查工作,防范、處理邪教組織的違法犯罪活動。
(十)領導轄區的公安法制工作,組織、規劃、協調、推動本轄區公安法制建設。
(十一)指導、參與消防工作,依法進行檢查監督;參與公安應急搶險救災工作。
(十二)指導、監督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的安全保衛工作。
(十三)重點對公共信息網絡的安全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依法打擊網絡犯罪。
(十四)指導、檢查、督促縣(區)公安機關的執法活動和督察工作;按規定權限實施對民警的監督、督辦和查處隊伍違紀案件。
(十五)承辦惠州市、仲愷高新區兩級黨委、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六)履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相關工作。
您訪問的鏈接即將離開“惠州仲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委會門戶網站”,是否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