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綜合事務組
負責統籌協調市場監管領域重大行政決策活動。負責本局機關文電、會務、信息、檔案、信訪維穩、安全保密、網絡問政等日常工作。負責本局政府采購、資產管理、后勤保障工作。承擔機關綜合性調研、新聞宣傳、政務公開等工作。承擔本局科技與信息化建設工作。編制全區市場監管事業發展規劃。負責擬定本局財務管理制度和督導財務管理制度的實施工作。負責全局經費預(決)算編制、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工作。承擔本局經費收支預決算、內控管理、資產登記統計等工作。負責本局機關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和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等工作。負責機關黨務、工青婦、精神文明建設等工作。負責本局干部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本系統的紀檢監察學科建設、廉政建設等工作。
(二)政策法規組
按照有關規定,實施執法監督相關工作,負責行政處罰案件的審核、復核及行政復議、行政應訴、聽證等工作。承擔市場監管領域有關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法制宣傳培訓工作、執法證件管理、依法行政等工作。負責牽頭編制權責清單。
(三)行政許可與注冊登記組
承擔涉及市場監督管理方面的行政審批和服務事項的受理、審核、審批、備案工作,推進登記注冊全程電子化。負責組織推進本部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制定行政審批工作制度和優化辦事流程等工作。承擔市場主體登記注冊信息的分析與公開和行政許可審批服務事項檔案管理等工作。指導市場監督管理所開展行政審批工作。組織協調涉及其他部門的聯合審批、服務事項。
(四)信用與風險防控管理組
組織實施市場主體信用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組織指導市場主體信用分類管理和信用信息公示工作。指導辦理市場主體年度報告公示工作,組織實施經營異常名錄和“黑名單”制度。指導查處無照生產經營和相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負責制定市場監督管理風險 防控制度措施,組織開展風險監測的評估、預警工作。負責統籌推進“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等改革工作,統籌推進市場監管體系建設。負責市場主體監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歸集共享、聯合懲戒的協調聯系工作。
(五)市場規范與網絡交易管理組
指導、監督、規范商品交易市場經營行為和秩序,組織指導商品交易市場信用分類管理和專項治理工作。負責統籌協調全區農貿市場規范管理工作。負責網絡市場監測,指導網絡交易平臺和網絡經營主體規范管理工作。依法組織實施合同、拍賣行為監督管理。監督管理各類廣告活動。組織指導監測各類媒介廣告發布、公益廣告和廣告行業組織等工作。
(六)產品質量與認證組
組織實施質量發展政策措施。組織實施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工作。建立并推行質量獎勵制度。組織開展缺陷產品召回、產品質量事故調查工作。負責產品防偽監督管理工作。會同有關機構組織實施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制度。監督管理認證認可工作。規劃指導認證認可行業發展。
(七)知識產權促進與保護組
負責全區知識產權管理,促進知識產權運用和保護。擬訂并實施知識產權激勵獎勵制度、知識產權轉化運用和交易運營措施。指導落實商標、專利、原產地地理標志的相關服務工作。擬訂嚴格保護專利、商標、原產地地理標志等知識產權制度措施并組織實施。協調指導產業、園區和企事業單位專利工作。指導和促進知識產權服務業發展,負責專利代理執業監督工作。牽頭知識產權工作的對外聯絡、合作與交流。承擔推動全區知識產權保護體系建設相關工作。牽頭建立知識產權保護協調和執法協作機制。
(八)應急協調組
統籌市場監管領域安全生產工作。負責食品藥品安全綜合協調工作。推動食品藥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組織協調食品藥品安全方面事故應急處置和食品藥品安全事故調查。
(九)食品安全管理組
負責掌握分析轄區內食品及食品相關產品的生產、經營環節安全形勢。負責食品及食品相關產品生產、經營的安全監督管理,負責食用農產品流通環節的安全監督管理。擬定食品及食品相關產品安全監督抽檢計劃并組織實施。監督實施特殊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監督食品生產經營主體落實主體責任,指導食品經營主體建立健全相應管理制度。參與食品安全突發應急事件調查處理、重大活動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十)藥械化安全管理組
組織實施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的日常監督管理工作。監督實施藥品零售、使用環節以及醫療機構制劑配置、醫療器械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監督實施藥品、醫療器械分類管理制度。監督實施藥品召回和醫療器械、化妝品經營、使用環節產品召回處置工作。指導開展藥品、化妝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工作。組織實施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質量抽檢工作。監督實施化妝品標準、分類規則、技術指導原則。參與藥品安全突發應急事件調查處理、重大活動藥品安全保障工作。
(十一)標準化與計量管理組
監督指導地方標準、團體標準、企業(聯盟)標準工作。推進知識產權與標準融合發展。開展標準化試點示范。指導單位和個人參與國內外標準化活動。管理商品條碼工作。負責計量基準、計量標準、計量標準物質和計量器具管理工作,負責商品量、市場計量行為、計量仲裁檢定和計量技術機構及人員監督管理工作。推行計量現代化管理制度,組織制定實施計量技術規范,規范計量數據使用。組織量值傳遞溯源和計量比對工作。監督管理檢驗檢測工作。規劃指導檢驗檢測行業發展。負責檢驗檢測機構監督管理工作。協助組織開展檢驗檢測機構能力驗證和能力比對工作。
(十二)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組
負責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等承壓類特種設備和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等機電類特種設備的安全監察、監督和風險分析工作。組織對特種設備的生產、經營、使用、檢驗檢測進行監督檢查。依法組織調查特種設備事故。
(十三)價格監督與促進消費組
組織實施價格收費監督檢查、反不正當競爭、直銷監管及禁止傳銷的制度措施。組織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制度。依據委托負責壟斷協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和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等反壟斷調查工作。對經營者集中行為進行監督。擬定消費環境建設制度措施,指導消費宣傳教育,推動消費提質升級以及消費環境評價工作。負責消費維權體系建設,指導開展市場監督咨詢投訴舉報的受理、處理工作和12315投訴舉報平臺建設和管理工作。指導區消費者委員會開展消費維權工作。
(十四)稽查辦案組
依法查處不正當競爭、違法直銷、傳銷和網絡商品交易、價格、廣告、知識產權、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工業產品質量、計量、標準化、特種設備、認證認可、市場主體登記注冊、商務等相關領域違法行為。負責打擊制售假冒偽劣商品違法行為有關工作。完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組織辦理上級主管部門交辦、轉辦的案件。在所負責領域內指導市場監督管理所開展綜合執法和案件查辦工作。負責執法辦案信息化系統管理。
(十五)管理區消費者權益保護服務中心(區知識產權保護中心)。
(十六)完成區黨工委、管委會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派出機構主要工作職責
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下轄陳江、惠環、瀝林、潼僑、潼湖、東江、惠南市場監督管理所等7個派出機構。負責宣傳、貫徹、實施市場監管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依法辦理有關市場主體的登記注冊、行政許可;依法開展市場監管領域的日常監督管理、檢查、專項整治等工作,加強對轄區內食品、藥品、特種設備和產品質量的監管;承辦違反市場監管法律法規、規章的簡易程序案件,承辦上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授權的一般程序案件;受理轄區內消費者的咨詢、投訴和舉報;參與市場監管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職責;承擔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各派出機構管轄范圍:
陳江市場監督管理所:陳江街道轄區
惠環市場監督管理所:惠環街道轄區
瀝林市場監督管理所:瀝林鎮轄區
潼僑市場監督管理所:潼僑鎮轄區
潼湖市場監督管理所:潼湖鎮轄區
東江市場監督管理所:東江產業園管委會轄區
惠南市場監督管理所:惠南產業園管委會轄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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