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仙楊:
本委受理你與TCL光電科技(惠州)有限公司的勞動爭議一案(惠仲勞人仲案字〔2024〕1801號)。因無法與你取得聯系,根據《廣東省勞動人事爭議處理辦法》第五十八條規定,現向你公告送達《開庭通知》《受理通知》等法律文書。請你于本公告發布之日起30日內到本委(地址:惠州市仲愷高新區和暢五路東1號人才服務大廈三樓305辦公室,聯系電話:0752-3278518)領取,逾期未領即視為送達。本案將于2024年9月30日下午2點30分在惠州仲愷高新區和暢五路東1號人才服務大廈309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仲裁庭開庭審理,請你準時參加庭審。否則,本委將依法視為你已撤回仲裁申請。
惠州仲愷高新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2024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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