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內各勞務派遣單位:
為依法規范勞務派遣單位經營秩序,維護被派遣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促進勞務派遣市場健康發展,構建和諧穩定勞動關系,根據《勞務派遣行政許可實施辦法》,現就做好2025年度勞務派遣單位年審工作通知如下:
一、年審范圍
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我區頒發的《勞務派遣經營許可證》或勞務派遣分公司備案證明且在有效期內的勞務派遣單位。
二、年審資料提交時限
2025年3月31日前完成。
三、報送材料
(一)《勞務派遣經營許可證》副本;
(二)上年度經營情況和財務審計報告;
(三)《年度勞務派遣單位經營情況報告書》(含被派遣勞動者人數以及訂立勞動合同、參加工會的情況;向被派遣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的情況;被派遣勞動者派往的用工單位、派遣數量、派遣期限、用工崗位的情況;與用工單位訂立的勞務派遣協議情況以及用工單位履行法定義務的情況;設立子公司、分公司等情況);
(四)上年度被派遣勞動者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情況(提供所有勞務派遣人員花名冊和相應社會保險繳費憑證及名冊內5份勞動合同復印件)。
(五)上年度安全生產臺賬情況(包括消防安全臺賬、崗前培訓臺賬等)。
四、年審方式
請各勞務派遣單位自行在“廣東省勞務派遣管理信息系統”中填報完善勞務派遣經營許可年度報告臺賬,并將年審材料于2025年3月31日前報送至區社會事務管理局勞動關系與仲裁組(惠州仲愷高新區和暢五路東1號人才服務大廈 609室,聯系電話:0752-2630269)。
五、有關要求
(一)年審結果是各勞務派遣單位進行經營活動的重要憑證,各單位要如實填報相關信息,不得隱瞞真實情況和弄虛作假。
(二)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將重點進行聯合查處:
1.逾期參加或未參加年審;
2.被投訴或違規經營,經查實負有主體責任且拒不整改;
3.年檢指標不達標且未及時完成整改;
4.實際被派遣人數與簽訂勞動合同人數、參加社會保險人數不一致;
5.存在其他違法違規行為。
附件:1.2024年勞務派遣單位情況統計表
2.勞務派遣單位花名冊(模板)
惠州仲愷高新區管理委員會社會事務管理局
2025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