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明樺門窗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申請人劉日豐與你有關勞動報酬等爭議案件(惠仲勞人仲案字〔2025〕493號),申請人劉日豐請求你單位支付2024年6月份剩余工資3540元。因與你單位無法取得聯系,本委根據《廣東省勞動人事爭議處理辦法》第五十八條的規定,現向你單位公告送達。請你單位于本公告發布之日起30日內到本委(地址:惠州市仲愷高新區和暢五路東1號人才服務大廈三樓305辦公室,聯系電話:0752-3278513)領取應訴材料,逾期未領即視為送達《開庭通知》。本案將于2025年4月9日上午9:00時在310仲裁庭進行開庭審理,請你單位準時參加庭審。如未如期參加庭審,本委可依法進行缺席審理和裁決。
惠州仲愷高新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2025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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