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潛在供應商:
本單位近期擬組織采購惠州仲愷高新區福澤園、恩澤園建設項目節約集約用地論證分析專章及用地預審與選址意見書編制服務,服務需求(詳見附件需求書),現按規定將惠州仲愷高新區福澤園、恩澤園建設項目節約集約用地論證分析專章及用地預審與選址意見書編制所需人工費、材料費、稅費等信息進行公開調查。
望各企業積極推薦或提出建議,并將相關意見、工作方案及報價函(需企業名稱、聯系方式、營業執照)加蓋公章掃描以電子郵件方式發送至郵箱:shswj@hzzk.gov.cn,聯系人:鄒小姐,電話:0752-3278420。調查時間: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三個工作日。
附件:需求書
惠州仲愷高新區管理委員會社會事務管理局
2025年4月1日
需求書
一、項目概況
惠州仲愷高新區福澤園建設項目(以下簡稱“福澤園”)及惠州仲愷高新區恩澤園建設項目(以下簡稱“恩澤園”)兩個建設項目,均位于仲愷高新區潼僑鎮金星村和陳江街道石圳村交界處,總用地面積503720平方米,其中福澤園項目總用地面積約106293平方米,主要建設墓區和公共廁所,項目總投資17123.25萬元;恩澤園占地面積約397427平方米,規劃為墓葬區(含紅色墓葬區)、服務區和停車區三大區域,項目總投資57888.39萬元。
為推進上述兩個建設項目的前期工作,根據《廣東省自然資源廳關于推進工程建設項目用地和規劃許可“多審合一”改革的通知》(粵自然資發〔2019〕43號)、《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于印發〈節約集約用地論證分析專章編制與審查工作指南(試行)〉的通知》(自然資辦函〔2023〕473號)、《廣東省自然資源廳關于規范開展節約集約用地論證分析專章編制審查工作的通知》(粵自然資管制〔2023〕2708號)等文件要求,分別組織開展福澤園建設項目的節約集約用地論證分析專章及用地預審與選址意見書和恩澤園建設項目的節約集約用地論證分析專章及用地預審與選址意見書的編制工作。
二、工作內容
1.按要求編制福澤園、恩澤園兩個建設項目節約集約用地論證分析專章及用地預審與選址意見書,共涉及2個節約集約用地論證分析專章及用地預審與選址意見書成果;
2.工作成果需通過具有審批權限的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審批并取得建設項目用地預審與選址意見書。
三、成果要求
工作成果需符合《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于印發〈節約集約用地論證分析專章編制與審查工作指南(試行)〉的通知》(自然資辦函〔2023〕473號)、《廣東省自然資源廳關于規范開展節約集約用地論證分析專章編制審查工作的通知》(粵自然資管制〔2023〕2708號)等政策文件要求并通過具有審批權限的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審批。
四、參與需求調查的供應商資格條件:
1.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要求;
2.具有本次采購項目服務能力;
3.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報名;
4.供應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記錄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薦為成交候選供應商,不得 確定為成交供應商:
(1)供應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執行人的;
(2)供應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擬派項目經理(項目負責人)被人民檢察院列入行賄犯罪檔案的;
(3)供應商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列入企業經營異常名錄的;
(4)供應商被稅務部門列入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的;
(5)供應商被政府采購監管部門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
五、參與需求調查的供應商需提供材料如下:
工作方案、供應商企業簡介、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