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嘉奇:
本委受理的你與惠州市博美電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勞動爭議一案(惠仲勞人仲案字〔2025〕534號)。因你提交的《勞動仲裁申請書》所載明的聯系方式為空號,且郵寄至你指定地址及戶籍地址均無人簽領,根據《廣東省勞動人事爭議處理辦法》(2017年7月1日 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234號)第五十八條之規定,現向你公告送達《開庭通知書》《受理通知書》等文書材料。請你于本公告發布之日起30日內到本委(地址:惠州仲愷高新區和暢五路東1號人才服務大廈三樓305辦公室,聯系電話:0752-3278518)領取,逾期未領即視為送達。本案將于2025年5月20日9時00分在惠州仲愷高新區和暢五路東1號人才服務大廈三樓惠州仲愷高新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310仲裁庭進行開庭審理,請你準時參加庭審。否則,本委將依法視為你撤回仲裁申請。
惠州仲愷高新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2025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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