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晟豪實業有限公司:
申請人葉曉蕊與你司關于勞動報酬爭議案件(惠仲勞人仲案字〔2025〕1970號),已于2025年9月2日審理終結。因無法聯系到你單位,現公告向你單位送達《仲裁裁決書》(惠仲勞人仲案字〔2025〕1970號),本委裁決如下:
自本裁決書生效之日起五日內,被申請人應當一次性向申請人支付2025年2月1日至2025年4月15日工資8000元。
特此公告。
惠州仲愷高新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2025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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