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廣東省檢察院召開全省檢察機關反貪工作會議,學習貫徹全國檢察機關偵查和預防職務犯罪工作座談會精神,分析當前反貪工作面臨的形勢任務,部署推進2017年全省反貪工作。廣東省檢察院檢察長鄭紅出席會議并講話。
據悉,今年1月—2月,廣東省檢察機關反貪部門立查貪污賄賂案件315件431人,立案件數和人數分別同比上升11.31%和19.39%。偵查終結205件278人,偵結人數同比上升24.7%,為國家挽回經濟損失1.8億多元,同比上升了7倍多。在立案查處的案件中,20萬元以上大案193件,占立案總數的61.3%,同比上升19.9%;要案21人,其中地廳級以上干部3人。
會議要求,全省檢察機關要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中央的決策部署上來,準確把握當前反貪工作面臨的形勢任務,用忠誠履職堅決擁護國家監察體制改革。
會議強調,要堅持抓辦案不放松,確保反貪工作力度不減、節奏不變,實現辦案數量、質量、效率、效果和安全的有機統一。對潛逃境外的犯罪嫌疑人特別是“百名紅通”人員,要一追到底,做到犯罪嫌疑人不歸案,檢察機關決不收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