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暫行辦法》(發改投資〔2012〕2492號)、《關于加強新形勢下重大決策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機制建設的意見》(中辦發〔2021〕11號)、《廣東省發展改革委關于印發重大項目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暫行辦法》(粵發改重點〔2012〕1095號)和《關于印發惠州市自然資源局〈惠州市征地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指南(試行)〉的通知》(惠市自然資函〔2021〕402號)要求,我鎮將《環保產業園及周邊道路建設項目土地征收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征詢意見》在惠州仲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網站進行了公示,公示時間為2024年12月19日至2025年1月2日。至公示期結束,未收到社會公眾對該項目提出異議。
特此說明。
潼湖鎮人民政府
2025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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