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變更門診定點機構的有什么要求
答:參保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年度內可以變更一次門診定點機構:
(一)參保人因家庭住址或常住地發生改變的;
(二)用人單位常住地發生改變或參保人工作單位發生變化的;
(三)參保人在職工醫保與居民醫保之間轉換的;
(四)原定點門診醫療機構變更地址或取消定點資格的;
(五)參保人符合計生政策懷孕的;
(六)參保人年度內尚未在原選定門診定點機構報銷普通門診費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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