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補發(fā)如何辦理?
答:(一)受理條件:
符合下列全部條件,可以提出申請:
1.已核發(fā)的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2.資料齊全。
(二)申請材料:
(三)辦理地址:
惠州市仲愷高新區(qū)和暢五路西8號投資控股大廈二樓仲愷行政服務中心法人區(qū)綜合受理窗口
(四)法定辦結時限:7個工作日 承諾辦結時限:1個工作日
(五)承辦科室:區(qū)住建局建筑市場管理科
(六)咨詢電話:0752-2613172、2613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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