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ZGS—2017—002
仲愷高新區管委會辦公室關于印發《仲愷高新區科技企業加速器聯盟建設和發展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
惠仲委辦〔2017〕13號
各園區,各鎮(街道),區直及駐仲愷各單位:
《仲愷高新區科技企業加速器聯盟建設和發展實施辦法(試行)》業經區管委會常務會議(惠仲常務紀〔2017〕5號)討論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執行過程中如遇到問題,請徑向區科技創新局反映。
仲愷高新區管委會辦公室
2017年6月9日
仲愷高新區科技企業加速器聯盟建設和發展實施辦法(試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落實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完善“創業苗圃—孵化器—加速器”覆蓋企業全生命周期的科技創業加速鏈條,打造我區創新型產業集群,創建良好的產業生態氛圍,依據《科技部火炬中心關于開展“苗圃—孵化器—加速器”科技創業孵化鏈條建設工作的通知》(國科火字〔2013〕230號)、《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廣東省系統推進全面創新改革試驗行動計劃的通知》(粵府〔2016〕120號)及《仲愷高新區管委會關于進一步促進科技企業孵化育成體系建設的實施意見》(惠仲委〔2016〕24號),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仲愷高新區科技企業加速器聯盟(下稱“加速器聯盟”),是指在仲愷高新區內,符合高成長性科技企業使用標準的空間載體,配套設施完善,運營服務團隊配置齊全,由區管委會統一管理、政企聯合招商,并提供加速服務的創業孵化載體平臺。加速器聯盟通過提供場地和個性化的加速服務,滿足高成長性科技企業對于空間、管理、市場、合作等方面的需求,助推入駐企業快速發展。
第三條加速器聯盟建設的總體目標是:到2020年,納入加速器聯盟管理的面積達100萬平方米以上,累計培育高成長性科技企業50家,營造適合高成長性科技企業發展的創新創業生態環境,促進傳統產業技術升級和經濟結構調整,科技管理體制機制更加完善,創新資源配置更加優化,支撐我區戰略性新興產業大發展。
第四條加速器聯盟建設的主要任務是:
(一)加強政產學研協同創新,引導各類創新要素向加速器聯盟集聚,促進加速器聯盟及其入駐企業成為技術創新、研發投入、科研組織和成果轉化的主體,為企業加速發展提供平臺支撐。
(二)建立高層次、常態化的企業創新項目對話、咨詢制度,積極輔導入駐企業進行項目申報,提升科技成果轉化效率。
(三)完善科技企業加速器創新服務體系,加快推進創業服務、知識產權服務、培訓服務向專業化方向發展。
(四)構建面向加速器聯盟成員單位入駐高成長性科技企業的社會化、專業化、網絡化技術創新服務平臺。
(五)大力發展創業投資,構建多元化融資渠道,完善科技和金融結合機制,形成各類金融工具協同支持創新發展的良好局面。
第二章組織與分工
第五條成立加速器聯盟建設領導小組(下稱“領導小組”),統籌部署加速器聯盟建設有關工作,審議推動加速器聯盟發展的重大規劃、重大政策,協調跨部門重要事項,加強對重要事項落實情況的督促檢查。領導小組成員由區科技創新局、經濟發展局、財政局及各園區、各鎮(街道)組成。
領導小組辦公室(下稱“加速器聯盟建設辦公室”)設在區科技創新局,負責制定申報指南,受理和組織開展對加速器聯盟成員單位的認定及扶持資金的審核工作,對加速器聯盟成員單位的日常運作進行監督指導。
第六條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主要職責:
(一)區科技創新局負責根據我區孵化載體建設發展的實際情況,制定加速器聯盟發展規劃及聯盟成員單位的服務標準;統籌各園區、鎮(街道)科技主管部門進行加速器聯盟成員單位的評審工作;配合區財政局開展專項資金的績效評價工作。
(二)區經濟發展局負責統籌我區加速器聯盟成員單位的招商管理工作;配合加速器聯盟建設辦公室組織加速器聯盟成員單位申報和評審;配合區科技創新局、區財政局開展對加速器聯盟單位的評價考核,
(三)區財政局負責我區加速器聯盟發展專項資金預算及監管,組織實施專項資金財政監督檢查和績效評價等。
(四)各園區、鎮(街道)負責匯總管轄區域內加速器聯盟成員單位認定申請、補貼資金申請;組織開展轄區加速器聯盟成員單位的招商工作。
第三章認定與審批
第七條申請認定加速器聯盟成員單位,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在仲愷高新區工商、稅務部門注冊登記,運營時間三年以上,空間載體位于仲愷高新區;
(二)產業定位明確,機構設置合理,符合仲愷高新區產業發展要求;
(三)可自主支配的加速器場地使用面積不低于3000平方米,其中高成長性科技企業使用的場地(含公共服務場地)占70%以上,使用年限不低于5年。加速器場地要求產權清晰,在存續期間不得變更用途;
(四)載體運營團隊具備系統的創業服務體系,能提供系統化的創業咨詢和輔導、技術支持、金融、管理、商務、市場、國際合作等方面的服務;
(五)物業及公共配套服務設施完善,符合法律、消防和安全環保要求;
(六)定期完成上級部門的入駐企業數據申報要求,及時完成上傳下達任務。
第八條加速器聯盟成員單位認定審批流程如下:
(一)符合條件的申報單位向各園區、鎮(街道)科技主管部門提交認定申請材料;
(二)各園區、鎮(街道)科技主管部門進行初審,符合認定條件的向加速器聯盟建設辦公室推薦;
(三)加速器聯盟建設辦公室審核確認后頒發加速器聯盟成員單位牌匾。
第九條加速器聯盟發展專項資金申報審批流程如下:
(一)加速器聯盟建設辦公室制定資金申報指南,通過政府網站向社會公布;
(二)符合條件的申報單位向各園區、鎮(街道)科技主管部門提交補助資金申請材料;
(三)各園區、鎮(街道)科技主管部門進行初審,符合補助條件的向加速器聯盟建設辦公室推薦;
(四)加速器聯盟建設辦公室組織開展專家評審、現場考察、專項審計等工作,并將審核結果上報領導小組;
(五)領導小組對審核結果進行確定后,由加速器聯盟建設辦公室將加速器補助計劃通過政府網站向社會公示5個工作日。對公示無異議的項目,按程序辦理資金撥付手續。
第四章管理與扶持
第十條加速器聯盟建設辦公室每年對各個加速器聯盟成員單位的運營情況進行考核評價,評價結果分為A、B、C、D四個等級,A級補助100萬元,B級補助50萬元,C級補助30萬元,D級為運營警示級,連續兩年考核為D級的取消加速器聯盟成員資格。具體考核評價辦法及補助方案由區科技創新局牽頭制訂。
第十一條已認定加速器聯盟成員單位的入駐高成長性科技企業,如入駐后有空間改造升級需求,且實際改造面積在5000平方米以上(含5000平方米),按100元/平方米的標準給予補貼,單個企業補貼金額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第十二條已認定加速器聯盟成員單位的入駐高成長性科技企業在租賃期內,按每月2元/平方米的標準給予補貼,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24個月,單個企業補貼金額累計不超過10萬元。
第十三條鼓勵已認定加速器聯盟成員單位的入駐高成長性科技企業積極開展項目申報工作,對已認定加速器聯盟成員單位的入駐高成長性科技企業申報項目給予優先推薦。
第十四條鼓勵已認定加速器聯盟成員單位的入駐高成長性科技企業擴大經營規模,根據企業實際經營情況,優先安排已認定加速器聯盟成員單位的入駐高成長性科技企業的用地需求。
第十五條已認定加速器聯盟成員單位的入駐高成長性科技企業向銀行申請貸款,由加速器聯盟協調擔保機構進行服務,用知識產權質押貸款的,每年最高可獲得基準利率(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貸款的基準利率計算)30%的政府貼息不超過兩次。
第十六條已認定加速器聯盟成員單位的入駐高成長性科技企業,在全國股轉系統、國務院或國務院金融管理部門、省級人民政府批準的區域場外交易市場成功實現掛牌融資的,給予最高50萬元獎勵,成功轉板到創業板、中小板、主板上市的,再給予100萬元獎勵。
第五章保障措施
第十七條各有關部門將加速器聯盟建設列入年度重點工作計劃。對加速器聯盟成員單位所需土地、場所、人員、資金,以及相關規劃、建設等問題,各有關部門要積極協調解決。
第十八條加大對加速器聯盟的資金支持力度,設立“仲愷高新區加速器聯盟發展專項資金”,每年統籌資金3000萬元,納入“愷炬創新行動專項資金”統一管理。
第十九條進一步發揮社會組織的橋梁和紐帶作用,實現行業自律,促進加速器聯盟成員單位的合作與交流,強化對加速器聯盟成員單位管理人員和服務人員的培訓,不斷提升加速器從業人員的管理水平和服務能力。
第二十條落實考評機制,針對加速器聯盟成員單位,明確設立科技企業加速器評價考核指標體系,每年對其進行評價考核,建立優勝劣汰的動態管理機制。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一條本辦法由區科技創新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二條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有關政策法律依據發生變化或有效期滿,根據實施情況依法評估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