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ZBGS-2015-001
仲愷高新區經濟發展局 仲愷高新區財政局
關于印發《仲愷高新區推廣應用LED照明
產品工作方案》的通知
惠仲經發〔2015〕90號
各園區、鎮(街道)經信主管部門、區直及駐仲愷各有關單位:
經區管委會同意,現將《仲愷高新區推廣應用LED照明產品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仲愷高新區經濟發展局 仲愷高新區財政局
2015年7月18日
仲愷高新區經濟發展局 仲愷高新區財政局
推廣應用LED照明產品工作方案
為做好節能減排工作,大力推廣綠色照明應用,促進LED照明產品在全區范圍內推廣應用,培育和發展以半導體照明為代表的綠色照明產業,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及措施
工作目標:在全區范圍內推廣應用LED照明產品,每年推廣應用LED照明面積超過300000平方米,應用LED照明產品30000支,年節約用電 3000000度。
工作措施:
1.成立領導小組,組長:扈偉,副組長:溫繼良、李紹光,成員:嚴學敏、林瑞庭和各鎮(辦)經濟辦主任。領導小組統籌解決在LED推廣應用中遇到的問題,加強對LED推廣應用工作的宏觀指導。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高新區經濟發展局。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日常工作,具體負責指導和協調試點企業、園區和鎮(街)的工作,對LED推廣應用情況進行跟蹤、監督和評估。
2.為加快LED照明產品在全區范圍內推廣應用,區財政安排資金給予參與推廣應用LED照明產品的企業及居民專項補貼。
二、補貼對象及范圍
1、注冊地為仲愷高新區的企業,同時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應用LED照明產品項目必須在仲愷范圍內,采購金額大于200,000元、數量大于1000支且應用面積大于1000平方米;
(2)在同等的使用環境下達到同等照度,推廣應用工程采用的LED照明應用產品的整燈功率必須少于傳統光源整燈功率55%以上,且顯色指數大于70;
(3)推廣應用LED照明產品必須出具第三方檢測機構的性能和安全檢測報告;
(4)推廣應用LED照明產品供應商必須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務體系,履行約定的質量承諾不少于3年;
(5)已獲得過LED示范工程補貼的單位,如在不同地址、廠區繼續參與LED照明產業推廣應用,可以開展第二次LED示范工程補貼申報,以LED示范工程不重疊、不交叉為原則(即原來實施LED示范工程的不能作為領取LED推廣應用補貼的依據,必須實施新的LED工程作為領取LED推廣應用補貼的依據)。
2、仲愷戶籍居民,同時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LED照明產品總金額大于2000元;
(2)應用LED照明產品的住宅必須在仲愷范圍內;
(3)每戶僅限申報一次。
(4)現將居民推廣應用LED照明產品工作分配如下:
園區、鎮(街道) | 東江 | 惠南 | 陳江 | 惠環 | 瀝林 | 潼僑 | 潼湖 |
居民推廣戶數 | 50 | 50 | 250 | 250 | 200 | 100 | 100 |
三、補貼標準
1、企業:按采購金額20%的給予補貼,上限為20萬元;
2、居民住宅:500元/戶。
四、領取補貼提供的材料
1、企業(以下材料封裝成冊,一式四份)
(1)《LED照明產品推廣應用補貼申請表(企業)》(詳見附件1);
(2)營業執照及機構代碼證的復印件;
(3)LED照明產品的性能和安全檢測報告;
(4)LED照明產品的采購合同(需含所購、型號、數量、價格);
(5)工程竣工驗收書;
(6)項目發票;
(7)LED照明產品的應用情況統計表(需列明具體的安裝位置、型號、數量)。
2、居民住宅(一式四份)
(1)《LED照明產品推廣應用補貼申請表(居民住宅)》(詳見附件2);
(2)房產證或土地使用證復印件;
(3)居民身份證復印件;
(4)購買LED照明產品發票復印件(發票內需有購買者姓名、燈具型號、數量);
(5)個人銀行卡復印件;
以上材料姓名必須一致,審核時提供原件。
五、補貼流程
1、企業、居民向所在園區、鎮(街道)經濟辦提出補貼申請;
2、園區、鎮(街道)經濟辦現場考察,初審并出具意見報仲愷高新區LED照明產品推廣應用領導小組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經濟發展局)審核;
3、企業需經區經發局、財政局工作人員現場核對照明產品數量、合同原件、發票原件等,形成驗收表。居民則采用隨機抽查的形式進行現場核查。驗收合格后,補貼資金及時撥付至相關企業或居民。
六、申報時間
園區、鎮(街道)經濟辦常年受理補貼申請,在下一季度10日前統一報區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批。
七、相關部門職責
區經濟發展局:負責政策宣傳;組織開展LED照明產品推廣應用專項資金申報工作;組織對LED照明產品推廣應用專項資金項目進行核查、驗收,擬定資金安排情況。
區財政局:負責安排LED照明產品推廣應用專項資金;會同區經發局開展LED照明產品推廣應用專項資金申報;以及對LED照明產品推廣應用項目進行核查、驗收。
區兩委辦:協助區經發局做好政策宣傳。
區科技創新局:協助區經發局做好政策宣傳。
區監察與審計局:做好專項資金使用情況的審計監督。
各園區、鎮(街道):組織發動企業、居民開展LED照明產品推廣工作,對申報項目進行初審并出具審核意見。
八、附則
1、本方案自2015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6年12月31日。
2、仲愷高新區推廣應用LED照明產品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附件:
1、仲愷高新區推廣應用LED照明產品補貼申請表(企業)
2、仲愷高新區推廣應用LED照明產品補貼申請表(居民)
附件1:
仲愷高新區推廣應用LED照明產品補貼申請表(企業)
單位(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
單位名稱: | |
地 址: | |
聯 系 人: | 聯系電話: |
應用LED照明產品數量 支 | LED照明產品采購金 萬元 |
申請LED照明產品推廣應用補貼金額 萬元 | |
企業推廣應用LED照明產品情況總結;(要重點突出示范工程的節能、經濟效益及先進LED技術的應用成果): | |
園區、鎮(街道)經濟辦意見: 經辦人: 年 月 日(蓋章) | |
區經濟發展局意見: 經辦人: 年 月 日(蓋章) | |
區財政局意見: 經辦人: 年 月 日(蓋章) |
備注:推廣應用LED照明產品情況總結必須列明需要更換成的LED燈具品名、型號、數量、單價、應用面積等情況。
附件2:
仲愷高新區推廣應用LED照明產品補貼申請表(居民)
姓 名: | 戶籍地: |
身份證號碼: | 聯系電話: |
LED照明產品安裝地址: | |
資料核查: □土地使用證或房產證復印件(核對原件); □居民身份證復印件(核對原件); □發票復印件(發票內需有購買者姓名、燈具型號、數量,核對原件); □個人銀行卡復印件(財政轉賬用)。 | |
園區、鎮(街道)經濟辦意見: 經辦人: 年 月 日(蓋章) | |
區經濟發展局意見: 經辦人: 年 月 日(蓋章) | |
區財政局意見: 經辦人: 年 月 日(蓋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