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愷高新區管委會關于2019年度第六批次城鎮建設用地土地征收補償安置方案
惠仲委函〔2019〕65號
為加快我高新區規劃建設,進一步完善投資環境,推進經濟發展,我高新區擬征收陳江街道集體土地0.1395公頃,潼湖鎮集體土地19.7459公頃。上述土地已規劃為城市建設用地,符合我高新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經認真聽取被征地村組及村民意見,根據《廣東省國土資源廳關于印發廣東省征地補償保護標準(2016年修訂調整)的通知》(粵國土資規字〔2016〕1號)和《惠州市集體土地征收與補償暫行辦法》(惠府〔2017〕189號)規定的補償標準,我高新區擬訂了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具體征地補償安置情況如下:
一、土地情況
該批次征地總面積為19.8854公頃。其中:耕地5.3650公頃、園地4.1186公頃、林地0.5977公頃、其他農用地5.3905公頃、建設用地2.8155公頃、未利用地1.5981公頃。
二、土地征收補償及發放途徑


以上土地補償和安置補助合計1,691.9625萬元,直接支付給被征地村集體。該土地補償款自簽訂征地協議書之日起10日內付清,具體由陳江、潼湖國土資源所組織實施。
(二)青苗及地上附著物補償
上述征收土地的青苗及其地上附著物補償費共1,036.7445 萬元。
該批次征地總費用為2,728.7070萬元,征地費用綜合標準為137.2216萬元/公頃。
三、土地征收后留用地安置
土地征收總面積為19.8854公頃,留用地按征收土地總面積的15%比例折算成貨幣補償給被征地集體,補償標準為1400萬元/公頃,用地批準后連同征地補償款一并支付。
仲愷高新區管委會
2019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