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惠城區榆桐百貨店:
本局于2022年7月22日對你(單位)作出行政處罰決定(《行政處罰決定書》惠仲市監陳處字〔2022〕72號)。 你(單位)在法定期限內對該《行政處罰決定書》確定的下列義務沒有履行:1.罰款人民幣叁仟圓整(¥3,000.00);2.因逾期未繳納上述罰款, 依法加處的罰款 3000 元。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第五十四條的規定,本局現催告你(單位)自本催告送達之日起十日內按照該《行政處罰決定書》確定的方式依法履行上述義務。
自本催告公告后,你(單位)有權進行陳述、申辯。無正當理由逾期仍不履行上述義務的,本局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經過三十日,即視為送達。
聯系人: 許原 聯系電話:0752-3896972
惠州仲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3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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