聶敏:
本委已受理申請人夏奎與被申請人深圳市捷諾富科技有限公司、你之間關于勞動報酬爭議一案(惠仲勞人仲案字〔2023〕313號),本委已于2023年3月15日對本案作出裁決。裁決如下:駁回申請人的仲裁請求。
因與你無法取得聯系,本委根據《廣東省勞動人事爭議處理辦法》第五十八條的規定,現向你公告送達《仲裁裁決書》(惠仲勞人仲案字〔2023〕313號),自公告之日起30日視為送達。(地址:惠州仲愷高新區和暢五路東1號人才服務大廈三樓302室,郵編:516006,聯系電話:0752-3278720)
惠州仲愷高新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2023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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