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范提升烈士紀念設施保護管理水平,傳承弘揚英烈精神和愛國主義精神,充分發揮褒揚先烈、教育后人的紅色教育陣地作用,經區管委會同意,現將我區兩處烈士紀念設施保護范圍向社會通告如下:
一、烈士紀念設施名稱:
(一)廖道生同志之烈士紀念碑
1.地理位置:仲愷高新區愷新家園小區東北側
2.保護級別:未確定保護等級烈士紀念設施
3.保護范圍:從廖道生同志之烈士紀念碑基座向外延伸1米,面積19.16平方米(詳見附件1)。
(二)黃兆昆烈士之墓、江浩輝烈士之墓
1.地理位置:黃兆昆烈士之墓、江浩輝烈士之墓
2.保護級別:未確定保護等級烈士紀念設施
3.保護范圍:從黃兆昆烈士之墓和江浩輝烈士之墓基座向外延伸不少于1米,涵蓋已建設的整塊水泥地,面積308.59平方米(詳見附件2)。
二、保護要求
烈士紀念設施保護范圍內的土地和設施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在烈士紀念設施保護范圍內從事與紀念英烈無關或者有損紀念英烈環境和氛圍的活動,不得侵占烈士紀念設施保護范圍內的土地和設施,不得破壞、污損烈士紀念設施。非法侵占烈士紀念設施保護范圍內的土地、設施,破壞、污損烈士紀念設施,或者在烈士紀念設施保護范圍內為不符合安葬條件的人員修建紀念設施、安葬或安放骨灰或者遺體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退役軍人工作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恢復原狀、原貌;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被侵占、破壞、污損的紀念設施屬于文物保護單位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的規定處罰;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違反有關規定的,由相關部門依法處理。
附件:1.惠環街道廖道生同志之烈士紀念碑測繪圖
2.惠環街道黃兆昆之墓、江浩輝烈士之墓測繪圖
惠州仲愷高新區管理委員會社會事務管理局
2025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