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令第102號《政府購買服務管理辦法》第二十三條“購買主體應當與確定的承接主體簽訂書面合同,政府購買服務合同應當依法予以公告”的規定,現將與惠州市楚卓信息服務有限公司簽訂的“惠州仲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和推進工業項目快速落地企業辦事流程、事項清單梳理項目”合同予以公告。
惠州仲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和推進工業項目快速落地企業辦事流程、事項清單梳理項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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