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令第102號《政府購買服務管理辦法》第二十三條“購買主體應當與確定的承接主體簽訂書面合同,政府購買服務合同應當依法予以公告”的規定,現將與廣州市中智軟件開發有限公司簽訂的“惠州仲愷高新區政務服務提升咨詢支撐服務項目采購合同”合同予以公告。
附件下載:
媒體報道
音頻視頻
文件
部門解讀
圖解類
新聞發布會
訪談
其他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