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園區安委辦,各鎮(街道)應急管理辦:
現將《仲愷高新區應急管理局2024年8月份化工(危險化學品)企業執法檢查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執行中遇到問題,請徑向區應急管理局危化組聯系。
惠州仲愷高新區管理委員會應急管理局
2024年7月30日
仲愷高新區應急管理局2024年8月份化工(危險化學品)企業執法檢查工作方案
為扎實做好化工(危險化學品)企業的安全監管和執法檢查工作,壓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履行應急管理部門安全生產行政執法檢查職責,抓好《仲愷高新區化工和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實施方案(2024-2026)》(惠仲應急〔2024〕9號)的落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2021年修訂版)《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安全生產監管監察職責和行政執法責任追究的暫行規定》(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24號)《廣東省安全生產督查檢查辦法》 等法律法規和《關于印發惠州仲愷高新區管理委員會應急管理局2024年度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計劃的通知》(惠仲應急﹝2024﹞5號)的相關要求,特制訂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執法檢查,督促指導企業不斷提高風險管控和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能力,切實做好安全生產管理工作;通過嚴格執法和實行事故隱患的閉環管理,推動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嚴防各類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
二、計劃檢查時間
按照年度執法檢查工作計劃,提前下發執法檢查通知,告知檢查企業名稱、檢查時間和需要配合的事項等。
三、計劃檢查企業
惠州市明荃化妝品有限公司、中國石化銷售股份有限公司廣東惠州仲愷瀝林南加油站等4家化工(危險化學品)企業,其中采取“雙隨機”方式抽查2家企業(具體名單見附件)。
四、檢查重點內容
主要負責人和法定代表人履職情況;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及人員配備情況;應急預案制定演練情況;人員持證上崗和培訓教育情況;企業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的制定和執行情況;特殊作業、檢維修作業等作業安全管理情況;第三類非藥品類易制毒危險化學品經營情況;安全儀表系統專項檢查評估進展情況;危險化學品登記和化學品鑒定分類情況;現場核查裝置區、罐區和危險化學品倉庫;抽查部分安全生產管理檔案資料。
五、檢查方式和步驟
(一)執法檢查采用區、鎮(街道)兩級應急管理部門組織的方式進行,必要時采用邀請專家參與的方式。對每家企業的檢查,分查閱資料和抽查作業場所兩項內容。查閱資料以檢查企業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情況為重點;對作業場所的抽查,以重點場所抽查為主。
(二)查閱資料和現場抽查結束后,檢查人員應如實填寫現場檢查記錄,記錄包括受檢單位名稱、監督檢查時間、監督檢查內容、監督檢查發現問題、監督檢查人員簽名(帶專家時專家簽名)、受檢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簽名等內容。
(三)對于檢查中發現的非法違法行為和事故隱患,原則上由區應急管理局依法實施責令整改或行政處罰,并進行登記、建檔,定期通報。
六、工作要求
(一)嚴格危險化學品安全風險管控。
目前,我區已進入“七下八上”防汛防風關鍵期,危險化學品企業要全面辨識遇水(濕)反應危險化學品和劇毒化學品生產和儲存環節的安全風險,嚴格落實防潮濕、防雨淋、防水淹等安全措施。要全面排查建(構)筑物、生產裝置、儲存設施、電氣設備、安全儀表等防雷接地情況,有效預防雷電引發的生產安全事故。
(二)加強高風險作業安全管理。
在雷雨、大風等惡劣天氣情況下,原則上不得開展動火作業、高處作業、起重吊裝等特殊作業,并停止危險化學品裝卸作業。要對施工作業現場的隔離圍擋、腳手架等進行全面隱患排查,落實加固措施。要加強生產裝置、儲存設施的運行維護,及時更換腐蝕嚴重的管道、法蘭、設備、設施等,防止大風、雷雨損壞設備設施,引起危險化學品“跑、冒、滴、漏”。
(三)加強日常監管執法工作。
各園區、鎮(街道)要貫徹落實《惠州市應急管理局轉發關于進一步加強危險化學品領域監管執法工作的通知》的相關要求,聚焦危化監管執法重點,根據《應急管理部辦公廳關于印發<2024年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生產執法檢查重點事項指導目錄>的通知》(應急廳〔2024〕11 號)《應急管理部辦公廳關于印發 2024年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工作要點及有關工作方案的通知》(應急廳函〔2024〕81 號)要求,組織執法人員積極開展監管執法,嚴格檢查易引發事故的關鍵環節、重要設施。按照《廣東省行政檢查辦法》(粵府令第 272 號)第十三條“關于依法依規實行全覆蓋重點檢查規定”的相關要求,排查城中村、城鄉結合部等“小化工”多發地區,突出“廠中廠”、閑置廢棄關停企業的廠房(倉庫)、閑置民房等場所部位。不斷建立健全危險化學品領域打非治違常態機制,實施精準執法,對檢查發現的違法行為和安全隱患盯住不放,督促企業徹底完成整改,落實閉環管理,確保安全。
(四)落實應急值班值守工作。
各園區、鎮(街道)要督促化工(危險化學品)和醫藥制造企業完善應急預案,強化應急演練,儲備應急物資裝備,加強救援隊伍建設,熟練應急處置基本要領和現場救援基本技能,發揮第一現場應急處置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