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區黨工委審計委員會批準的2025年度審計項目計劃,惠州市審計局仲愷高新區分局對區一級預算單位2024年度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進行了審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第四十條的規定,現將審計結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及總體評價
本次審計按照有關審計法律法規和國家審計準則規定的程序和方法實施,重點抽取了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區農村工作局、區公共建設項目事務中心等3家預算單位進行審計,就部分資金管理使用情況延伸審計了相關單位。
審計結果表明,3家區一級預算單位提供的資料基本真實地反映了2024年度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各項支出基本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及相關財經法規和財務制度。
二、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專項資金管理使用不規范。一是政策性農業保險資金管理使用不規范,涉及金額32.84萬元;二是特種設備監督抽查檢驗經費使用監管不嚴,涉及金額21.69萬元。
(二)建設工程項目管理不規范。三個項目未按圖施工,涉及金額206.11萬元。
(三)項目績效管理不規范。市政日常維護管理項目監管缺位,績效管理失效,財政資金效益發揮不佳,涉及金額43.62萬元。
(四)資產資金管理不規范。水利動態監管系統管理維護不到位,設備存在損壞;未及時清理以前年度賬戶結余資金,涉及金額58.78萬元。
(五)內部控制管理不規范。一是2家預算單位超預算支出培訓費,涉及金額24.98萬元;二是3家預算單位對公務用車及經費使用管理不規范,涉及金額41.73萬元;三是1家預算單位耗材支出管理不規范,涉及金額5.94萬元;四是1家預算單位采購管理存在漏洞,涉及金額24.72萬元。
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區審計分局已依法征求了被審計單位的意見,出具了審計報告。同時,針對審計發現問題提出了審計建議:一是深化部門預算管理,提高預算編制質量。二是規范建設工程管理,強化重點風險防控。三是加強專項資金管理,保障資金使用效益。四是增強內部控制意識,建立健全制度體系。
審計指出問題后,各被審計單位采納審計意見建議積極整改。區審計分局將依法對被審計單位整改情況進行跟蹤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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