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ZGS-2025-004
惠仲綜辦〔2025〕5號
各園區,各鎮(街道),區屬及駐區各單位:
《仲愷高新區科技招商實施辦法》業經2025年第4次區管委會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執行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區科技創新和投資促進局反映。
仲愷高新區黨工委管委會綜合辦公室
2025年4月30日
仲愷高新區科技招商實施辦法
為深入貫徹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以科技創新引領戰略性新興產業體系建設,壯大科技型企業總量規模,大力培育新質生產力,打造產業創新集群,不斷塑造發展新動能新優勢,特制定本實施辦法。
一、政策目標和范圍
(一)建設目標
面向人工智能、新型儲能、新材料和智能裝備制造等領域集聚一批科技成果轉化項目和硬科技企業,開辟發展新領域、新賽道,不斷塑造發展新動能新優勢,推動仲愷高新區加快形成新質生產力。
1.招引培育一批科創項目。招引一批“有高科技含量、有高層次人才、有高成長潛力、有社會資本關注”的科創項目,加速集聚科技型中小企業、高新技術企業、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獨角獸企業、上市科創企業,構建科技型企業集群。
2.吸引集聚一批科技人才。充分發揮人才政策導向作用,圍繞產業鏈、創新鏈的雙向融通,靶向招引引領產業創新的高層次人才領銜創新創業項目。
3.轉移轉化一批科技成果。聚焦高新區重點產業鏈缺失環節、高附加值環節、卡脖子環節和企業重大技術需求,以“產業層次優、技術水平高、產業化前景好”的科技成果為重點,加速組織成果轉化、成果交易、“揭榜掛帥”聯合攻關、產學研合作,促成更多優質科技成果落地高新區直接轉化、合作轉化和轉移轉化。
(二)適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工商注冊地、稅務征管關系以及統計關系均在仲愷高新區(以下簡稱“高新區”)的科技型企業,或經高新區認定可列入支持范圍(以企業化方式管理和運營)的相關科研單位、公共服務平臺、創新載體等機構。
二、強化科技金融支撐,加快培育新質生產力
支持種子期、成長期科技創新型企業發展,由國有基金、社會投資機構等在履行盡職調查的基礎上對科技型企業進行股權投資。
支持對象
種子期企業是指成立時間不超過5年,職工人數不超過100人,直接從事研究開發的科技人員占職工總數的30%以上,資產總額不超過1000萬元,年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1000萬元的企業。
成長期企業是指具有自主知識產權,職工人數不超過5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2億元,年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2億元的企業。
支持方式
投資資金以直接股權投資、可轉債等形式給予支持。科技型企業可選擇定向股權投資支持模式或市場化估值股權投資支持模式獲得投資資金。
(三)支持金額
1.定向股權投資
自種子期和成長期企業成立以來,符合以下條件之一,可享受相應額度股權投資。
(1)種子期企業
①近3年營業收入年復合增長率和營業利潤增長率均達200%以上,給予不少于75萬元投資。
②主要客戶來自國際500強企業、中國民營500強企業,分別給予不少于75萬元、50萬元投資。
③企業或企業創始人、技術帶頭人牽頭制定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分別給予不少于75萬元、50萬元、30萬元投資。
④獲得國家專利獎金獎、銀獎、優秀獎的專利權人或發明人,分別給予不少于75萬元、50萬元、30萬元投資。
⑤獲得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一等獎的第一、第二完成單位或完成人,分別給予最低不少于100萬元、50萬元投資;
獲得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二等獎的第一、第二完成單位或完成人,分別給予最低不少于75萬元、35萬元投資;
獲得省級科學技術進步獎一等獎的第一、第二完成單位或完成人,分別給予最低不少于75萬元、35萬元投資;
獲得省級科學技術進步獎二等獎的第一、第二完成單位或完成人,分別給予最低不少于50萬元、25萬元投資。
(2)成長期企業
①近3年營業收入年復合增長率和營業利潤增長率均達100%以上,給予不少于300萬元投資。
②主要客戶來自國際500強企業、中國民營500強企業,分別給予不少于300萬元、150萬元投資。
③獲認定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給予不少于150萬元投資。
④企業或企業創始人、技術帶頭人牽頭制定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分別給予不少于300萬元、150萬元、100萬元投資。
⑤獲得國家專利獎金獎、銀獎、優秀獎的專利權人或發明人,分別給予不少于300萬元、150萬元、50萬元投資。
⑥獲得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一等獎的第一、第二完成單位或完成人,分別給予最低不少于300萬元、150萬元投資;
獲得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二等獎的第一、第二完成單位或完成人,分別給予最低不少于150萬元、75萬元投資;
獲得省級科學技術進步獎一等獎的第一、第二完成單位或完成人,分別給予不少于150萬元、75萬元投資;
獲得省級科學技術進步獎二等獎的第一、第二完成單位或完成人,分別給予不少于100萬元、50萬元投資。
企業按滿足條件對應投資額度的累計數額獲得投資,累計投資總額不超過企業估值的一半,由國有基金、社會投資機構等在履行盡職調查的基礎上進行投資,原則上國有基金出資不少于定向股權投資額度的50%,具體出資比例以雙方簽訂的投資協議為準,其中區級國有基金投資部分自有資金不足的,由區級財政部門出資注入區國有創投基金,由區國有創投基金給予投資保障。
2.市場化估值股權投資
對科技型企業選擇市場化估值的股權投資支持模式,由國有基金會同社會資本磋商,按市場化估值方式確定投資額。
(四)退出機制
股權投資,原則上在5年內可由被投企業創業團隊或其指定的相關方按約定機制優先回購,具體退出機制在投資協議中約定或經雙方自主協商后另行約定。可轉債投資,期限原則上不超過3年,3年期滿評估確定是否展期到5年或轉為股權投資,但最長不超過5年。
三、引導國企協同助力,加速高科技產業集聚發展
(一)租金支持機制。對入駐國有載體加速器的科技型企業,若在入駐之日起三年內獲評高新技術企業、專精特新企業或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鼓勵國有載體可在認定之日起給予符合條件的企業最長不超1年的免租期。
(二)物業購置支持。對納入高新區規上統計庫的企業購置高新區內國有研發和生產用房的,鼓勵國有產權方通過市場化協商機制,最低可按企業實際購置物業價格的70%給予收取。享受本條款扶持的企業,需承諾企業自用物業面積不低于50%,且10年內不得對外轉售、分售所購優惠物業;如企業將所購優惠物業對外轉售、分售,需全額補繳購房減免優惠金額。
四、大力拓展場景招商,形成新興產業發展新增量
加強政府、國有企事業單位場景開放,給予新技術新產品新模式應用示范空間,加快推進場景創新成果全面推廣和應用。堅持“管行業必須管場景招商”,由各個政府業務主管部門在金融、醫療、交通、能源、教育等領域梳理一批新技術、新產業、新模式的創新應用場景需求面向社會開放,依法通過公開招投標方式,打造一批科技企業參與的投資標的,運用國有基金、融資擔保、貸款貼息、獎勵補助等政策支持場景應用開發,吸引企業落戶高新區。
加快推動工業企業數字化轉型和設備更新改造,每年遴選不少于200家企業提供建設數字化創新場景需求。通過“揭榜掛帥”、舉辦創新場景應用大賽等形式支持區內企業遴選創新技術解決方案。支持創新方案解決商落戶高新區做大做強,按方案商獲得企業訂單當年度主營業務收入的2%進行一次性獎勵,單個企業累計最高獎勵金額不超過100萬元。
五、鼓勵社會資本參與,壯大科技招商股權投資規模
鼓勵社會投資機構對科技型企業投資,促成參與區內科技型企業的定向股權投資。高新區每年設置不少于100萬元專項獎勵資金,針對落戶高新區的投資機構上一年度實際投資高新區科技型企業(非基金關聯企業),投資總額不低于2000萬元,按投資總額的1%對其高管團隊給予一次性獎勵。
六、打造“金種子”品牌活動,提升科技招商品牌影響力
通過動態收集高新區產融項目清單,打造“仲愷金種子”科技企業產融路演品牌。按人工智能、新型儲能、新材料和智能裝備制造等行業領域主題舉辦路演活動,為落戶高新區股權投資基金提供豐富和精準的產融需求信息,幫助科技型中小企業對接核心企業的供應鏈及技術服務,逐步構建全市科技企業投資大數據庫。
七、構建盡職免責機制,激發國有基金敢投敢試新活力
針對使用區屬國有基金進行科技型企業定向股權投資,建立盡職免責機制。盡職免責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在投資前對擬投資項目進行了必要的研究論證,嚴格遵循投資決策流程;
(二)投資完成后,對項目進行了有效跟蹤管理并定期匯報項目運行情況;
(三)具體投資容錯率,原則上不低于70%。
出現投資損失時,管理機構在投資管理過程中滿足下列情形之一的,免除管理機構相關的投資損失責任:
(一)在運作過程中,因國家政策調整,工作未達預期效果的;
(二)因科技型企業技術路線、工藝路徑選擇出現問題而導致的投資損失;
(三)因不可抗力等因素導致的投資損失;
(四)已按規定履行項目投資決策或審批程序,企業進入破產重整或清算等法定程序后造成的投資損失;
(五)經區管委會認定符合盡職免責條件的其他情形。
八、其他
(一)種子期、成長期企業應如實提供計算營收增長率相關的財務報表、審計報告、完稅證明等資料,不得通過合并報表等形式對財務增長情況進行虛報、謊報。一旦發現存在弄虛作假行為,將收回全部國有基金投資資金、獎勵等,并將企業列入失信名單。
(二)通過建立仲愷高新區科技招商項目聯席會議制度,審議全區科技招商項目招引培育工作。
九、名詞解釋
定向股權投資指對達到特定條件的科技型企業給予對應額度股權投資。
主要客戶指營業收入中,來自500強企業的營收占比70%及以上。
(三)本政策涉及數字均包含本數。
十、附則
本實施辦法由高新區科技主管部門負責解釋和修訂。本實施辦法自印發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3年。如遇法律法規或有關政策調整變化的,從其規定。
附件:1.仲愷高新區科技招商項目聯席會議制度
2.仲愷高新區科技招商項目聯席會議議事規則
3.仲愷高新區科技招商項目落地指引流程圖
附件1:
仲愷高新區科技招商項目聯席會議制度
為深入貫徹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以科技創新引領戰略性新興產業體系建設,壯大科技型企業總量規模,大力培育新質生產力,打造產業創新集群,不斷塑造發展新動能新優勢,結合我區實際情況,特建立仲愷高新區科技招商項目聯席會議制度(以下簡稱“聯席會議”)。
主要職能
統籌推進全區科技招商項目招引培育工作;研究審議相關工作方案和科技招商落地項目;協調解決推進科技招商項目招引培育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問題;部署推進科技招商項目招引培育工作重點事項,督促檢查有關方案和政策落實情況;總結推廣科技招商項目招引培育工作經驗;完成區黨工委、管委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成員人員
聯席會議由區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副主任擔任召集人, 分管招商引資的區領導擔任副召集人;成員包括區黨建工作辦公室、經濟發展和統計局、科技創新和投資促進局、市場監督管理局、國有資產事務中心、城市發展集團、高新投公司等單位主要負責同志。
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區科技創新和投資促進局,承擔聯席會議日常工作。辦公室主任由區科技創新和投資促進局局長兼任,辦公室副主任由分管科技招商業務副局長兼任。聯席會議設聯絡員,由各成員單位有關業務組負責同志擔任。該聯席會議不納入區級議事協調機構管理。聯席會議成員因工作變動需要調整的,由所在單位提出,報聯席會議確定。
三、工作規則
聯席會議根據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開會議,由召集 人或副召集人主持召開;可根據項目具體需求邀請非成員單位參會;聯席會議以紀要形式明確議定事項,印發各成員單位及其他有關單位;重大事項按程序報批。在全體會議前,可視情況召開聯絡員會議,研究討論聯席會議議題和需提交聯席會議議定的事項等。
四、工作要求
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深入研究科技招商項目招引培育工作的有關問題;制定相關配套政策措施或提出意見建議;認真落實聯席會議確定的工作任務和議定事項,共同推進科技招商項目招引培育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要加強對議定事項的跟蹤、督促和落實,及時向各成員單位通報工作推進有關情況。
附件2:
仲愷高新區科技招商項目聯席會議議事規則
一、審議事項
一是審議依托仲愷的產業基礎,圍繞人工智能、新材料、低空經濟等新領域,招引前沿科技、未來科技為主的初創型、成長型企業培育以及落戶仲愷高新區的事項;二是審議相關工作方案和科技招商落地項目;三是協調解決推進科技招商項目招引培育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問題;
區科技招商項目聯席會議(以下簡稱“聯席會議”)職能可根據區科技招商工作實際需要進行調整。
二、開展流程
(一)議題時間以及人數:聯席會議辦公室根據會議召集人確定的時間,如期組織召開正式聯席會議。為確保聯席會議決策的有效性、科學性及合法性,會議應當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員單位到會方可召開。未達到此要求的,聯席會議辦公室有權決定會議是否延期舉行、調整議程或采取其他補救措施。
(二)會前準備:議題材料由聯席會議辦公室負責,并提前分發給各成員單位。
(三)會議審議:聯席會議由召集人或副召集人主持,各成員單位就議題進行充分討論,采取不記名投票方式對項目進行投票審議,超過三分之二選票同意(不含三分之二及棄票)視為通過。聯席會議以紀要形式明確議定事項,紀要經聯席會議召集人簽字生效。
三、項目材料要求
(一)需提交聯席會議評審的項目應由區科技招商部門到企業實地考察后及時提請聯席會議進行審議,提交附件材料如下:
1.區科技招商部門須提交項目資料:項目簡介、落地協議、落地方案、社會信用評估報告、考察報告;
2.國企或國企參股基金出具擬投資項目盡職調查報告。
備注:少數優質項目及外資項目,因實地考察受限或遵循企業保密規定等緣由,缺少考察報告材料時,可先按容缺提交聯席會議審議,由聯席會議審議決定是否予以容缺受理。
(二)區科技招商部門須對所提議題的項目資料等進行核實,并對項目信息的完整性、真實性負責。
(三)各參會單位應根據單位職能在會上及時提出項目意見建議,供會議決策參考。
附件3:
仲愷高新區科技招商項目落地指引流程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