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讀:圖解:仲愷高新區管委會關于印發《仲愷高新區煙花爆竹禁燃區通告》的通知
為保障國家、集體財產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減少火災和人身傷害事故的發生,防止環境污染,維護社會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和國務院《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2016修訂)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我區實際,現就我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有關事項通如下:
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
東江科技園(東:馬水路、環區北路與惠澤大道交匯處,南:惠澤大道與上霞北路交匯處,西:上霞北路與環區北路交匯處,
北:環區北路與馬水路交匯處;具體區域:上霞北路→環區北路→馬水路→惠澤大道);
惠南科技園(東:黃塘湖村道與潮莞高速交匯處,南:潮莞高速與省道S254(舊)交匯處,西:國泰路與演達路交匯處,北:演達路與黃塘湖村道交匯處;具體區域:演達路→鹿頸村→黃塘湖村道→寨頂→潮莞高速→國泰路);
陳江街道(東:仲愷大道與長深高速交匯處,南:羅大路與曙光大道交匯處,西:正大路與仲愷大道交匯處,北:甲子路與南華路交匯處;具體區域:擁軍路→貝欣路→羅大路→曙光路、大欣集團→東星路→古湖路(古湖村)→金湖路→玉地路→三陽酒店、仲愷大道→長深高速→荷蘭小城→陳江大道北→五一大道→甲子路→南華路→火車鐵路→正大路→仲愷六路);
惠環街道(東:西坑鄉道YG50與古塘坳立交橋交匯處,南:和暢西四路與惠風西二路交匯處,西:和暢西四路與仲愷大道交匯處,北:G25長深高速與古塘坳立交橋交匯處;具體區域:古塘坳立交橋→西坑鄉道YG50→長深高速→惠風西二路→和暢西四路→長深高速)。
二、因特殊原因要在上述禁燃區舉辦焰火晚會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動的,主辦單位應當按照分級管理的規定,向公安部門提出申請,并提交《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2016修訂)第三十三條規定的有關材料;經批準后,在指定地點、時間燃放。
三、未經許可,在上述禁燃區舉辦焰火晚會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動,或者焰火晚會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動的燃放作業單位和作業人員違反焰火燃放安全規程、燃放作業方案進行燃放作業的,依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第四十二條第一款規定,由公安部門責令停止燃放,對責任單位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四、違反本通告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內燃放煙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的方式燃放煙花爆竹的,依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第四十二條第二款規定,由公安部門責令停止燃放,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五、違反本通告規定燃放煙花爆竹,造成國家、集體、他人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的,依法賠償經濟損失;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公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市場監督管理等部門應當按照職責分工,組織查處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郵寄煙花爆竹以及非法燃放煙花爆竹行為。
七、鼓勵公民對違反本通告規定燃放煙花爆竹的單位和個人進行舉報,舉報電話:110。
八、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仲愷高新區管委會
2021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