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愷高新區管委會辦公室關于印發《仲愷高新區鎮村衛生服務一體化管理實施方案(試行)》的通知
惠仲委辦〔2014〕12號
各園區、各鎮(街道),區直及駐仲愷各單位:
《仲愷高新區鎮村衛生服務一體化管理實施方案》業經區管委會常務會議討論通過(惠仲常務紀〔2014〕3號),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區宣教文衛辦反映。
仲愷高新區管委會辦公室
2014年4月11日
仲愷高新區鎮村衛生服務一體化管理實施方案(試行)
為加快完善我區基層衛生服務體系,提升鎮村衛生服務一體化管理工作整體水平和能力,推進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向村級延伸,進一步減輕群眾就醫負擔,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鄉村醫生隊伍建設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1〕31號)、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推進鄉村衛生服務一體化管理的意見》(衛辦農衛發〔2010〕48號)及《惠州仲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實施方案》(惠仲黨發〔2010〕1號)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鎮村衛生服務一體化管理的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減輕群眾看病負擔為目標,以探索村衛生站體制改革為核心,推進鎮村衛生服務一體化管理,更好地解決群眾看病就醫問題。
(二)工作目標。鎮村衛生服務以公益性為目標,改革現有的村衛生站管理體制,優化村醫生隊伍,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完善村衛生站補償機制等,在全區逐步建立“三制”、“六統一”,即對人員實行聘用制、工資補助制和社會保險制,對村衛生站實行統一行政管理、統一人員管理、統一業務管理、統一財務管理、統一藥械管理和統一考核管理的鎮村衛生服務一體化管理模式。
二、建立和完善鎮村衛生服務一體化管理制度
(一)實施范圍。在全區所有鄉鎮衛生院、設行政村的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以下統稱鄉鎮衛生院)和享受財政補助的村衛生站。
(二)規范鄉鎮衛生院工作職責。鄉鎮衛生院是一定區域范圍內的醫療衛生服務和技術指導中心,以公共衛生服務為主,提供預防、保健、康復、健康教育、基本醫療、中醫等綜合服務,向轄區居民提供基本醫療服務和公共衛生服務;負責對村衛生站的技術指導和培訓,協助區二級以上公立醫院開展對區域范圍內衛生站的技術指導等工作。對村衛生站難以完成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經區宣教文衛辦同意,鄉鎮衛生院可統籌安排人員集中完成,并可根據實際情況,集中使用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和調整項目服務經費的份額。
(三)明確村衛生站工作職責。村衛生站主要為農村居民提供公共衛生和基本醫療服務,包括在專業公共衛生機構和鄉鎮衛生院的指導下,按照服務標準和規范開展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協助專業公共衛生機構落實重大公共衛生服務項目,按規定及時報告傳染病疫情和中毒事件,處置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等。使用適宜藥物、適宜技術和中醫藥方法為農村居民提供常見病、多發病的一般診治,將超出診治能力的患者及時轉診到鄉鎮衛生院及區二級以上公立醫院。受區宣教文衛辦委托填寫統計報表,保管有關資料,開展宣傳教育和協助社保籌資等工作。
(四)明確村衛生站機構定性和人員配備。村衛生站為非營利性醫療機構。村衛生站人員配備參照《廣東省鄉鎮衛生院機構編制標準》(粵機編辦〔2011〕36號)規定執行,按照每個村衛生站常住人口數配備聘用人員,標準為:常住人口數1500人及以下配備1名聘用人員;1500—3000人配備2名;3000人及以上配備3名。
1. 實行人員聘用制。村衛生站的醫生和護士(以下統稱鄉村衛生從業人員)經個人申請、村委會推薦、群眾評議、鄉鎮衛生院審查,區宣教文衛辦考核批準后,由鄉鎮衛生院聘任,并簽訂聘用合同,頒發聘書,建立鄉村衛生從業人員專業技術檔案,按《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規范管理。鄉村衛生從業人員的人事檔案關系,可由本人委托當地人才交流中心代理。
2. 實行人員工資補助制。鄉村衛生從業人員工資由以下幾部分構成:一是公共衛生經費。將40%左右的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目前為11項)交由村衛生站承擔。村衛生站完成轄區內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后,按比例獎勵公共衛生經費。二是購買服務。對村衛生站提供的基本醫療服務,主要由患者的個人和醫保基金進行支付。三是財政專項補助。采取專項補助的方式,對村衛生站經考核合格后給予定額補助。省財政給每間行政村衛生站每年補助1萬元;市財政按不同學歷設定相應標準定額補助給村衛生站從業人員;區財政在省市補助的基礎上給予相應補助,補助標準按以下標準進行補助:(1)對每個行政村衛生站按每月600元/間標準給予房租補助;(2)按照村衛生站基本藥物的實際銷售金額的15%安排基本藥物零差價補助;(3)根據配備聘用人員指標按每人每月2500元標準補助包干(包括人員工資補助、績效、單位負擔住房公積金和社會保險費等)。我辦將定期開展鎮村衛生服務一體化考核工作,對未完成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的村衛生站按實際工作量撥付經費。
3. 實行人員社會保險制。鄉村衛生從業人員在合同期內參照《社會保險法》,按所在鄉鎮衛生院的標準參加社會保險。對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且未參加職工養老保險的,參照已離崗接生員和赤腳醫生生活困難補助的有關規定進行補助。
(五)建立與完善村衛生站管理制度
1. 統一行政管理。做好設置規劃,原則上每個行政村設置一間村衛生站。村衛生站命名原則:所在縣、區+所在鄉鎮(街道)+所在村+衛生站。鄉鎮衛生院所在地的行政村原則上不另設立村衛生站,相應職能由鄉鎮衛生院承擔。對服務人口較少、相距較近或現有衛生技術人員不能滿足工作需要的村衛生站可以合并。村衛生站建設由區宣教文衛辦負責,將村衛生站建設成為標準化村衛生站,為群眾提供安全、有效、優質、價廉、及時的公共衛生服務和基本醫療服務。村衛生站建設所需資金除區級財政配套外,其余由所在鄉鎮、村委會自籌解決。區級財政對村衛生站建設一次性給予每間2萬元的補助。村衛生站的業務用房面積不少于60平方米,對于村人口超過2000人的村衛生站應適當增加用房面積。嚴格執行“診室、治療室、藥房”三室分開要求,對新建的村衛生站要增加“防保室(公共衛生室)和值班室”,基本設備要按照國家和省規定的建設標準合理配備。轉變村衛生站管理體制,即村衛生站由鄉鎮衛生院舉辦,法定代表人由鄉鎮衛生院院長擔任,村委會負責人不再擔任村衛生站法定代表人,實行院辦院管。
2. 統一人員管理
(1)實行執業準入制度。村衛生站衛生技術人員執業應當具備《執業醫師法》和《鄉村醫生從業管理條例》等規定的條件。新進入村衛生站的人員應當具備執業(助理)醫師或執業護士資格。對招聘的不具備執業資格的醫學專業大中專畢業生進行試用期培訓,培訓期間不享受政府相關補貼政策,由區財政局局給予基本生活補貼,待取得執業資格后予以聘用,連續兩年未取得執業資格的不予聘用。原則上男性年滿60周歲、女性年滿55周歲的鄉村衛生從業人員退出工作崗位。
(2)健全培養培訓制度。區宣教文衛辦要制定和實施區域農村衛生隊伍建設規劃,建立健全鄉村衛生從業人員繼續教育和培訓制度。要采取臨床進修、集中培訓、城區支農等多種方式,選派鄉村衛生從業人員到鄉鎮衛生院、區二級以上公立醫院或醫學院校進行培訓。區宣教文衛辦對鄉村衛生從業人員每年免費培訓不少于兩次,鄉鎮衛生院每月必須組織村醫進行業務知識培訓和例會不少于一次,累計培訓時間不少于兩周。要充分利用現代信息網絡,采用遠程教育等多種方式,開展在崗培訓,解決工學矛盾。鄉鎮衛生院要協助區宣教文衛辦,負責制訂年度鄉村衛生從業人員培訓計劃,通過業務講座、臨床帶教和例會等多種方式加強業務指導,切實提高鄉村衛生從業人員的業務技術水平。加強農村衛生隊伍的培養。要鼓勵在崗鄉村衛生從業人員參加醫學學歷教育,支持符合條件的鄉村衛生從業人員參加國家執業(助理)醫師資格和執業護士考試。對于現有鄉村衛生從業人員不足的,由區宣教文衛辦協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進行招聘補充。招聘人員為醫學院校畢業的臨床、公衛、護理等專業的大中專畢業生,優先聘用已經具備執業(助理)醫師資格或執業護士資格的人員。要積極做好村醫生隊伍建設和全科醫生隊伍建設的銜接。
3. 統一業務管理。建立健全村衛生站的門診登記、處方書寫、轉診記錄、疫情登記報告、消毒管理、醫療廢棄物處理、藥品使用等規章制度和業務技術規范,做到門診有登記、發藥有處方、收費有收據、轉診有記錄、疫情有報告,公共衛生服務有臺賬,由區統一規范。鄉鎮衛生院和村衛生站要嚴格執行臨床診療指南和技術操作規范,使用適宜技術和基本藥物,包括中醫藥常用方法、技能和藥物,合理診療、合理用藥,為農村居民提供安全有效和低成本服務。要著力做好公共衛生服務,為農村居民提供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協助專業機構落實重大公共衛生項目,加強對農村居民的健康管理。
4. 統一藥械管理。加強村衛生站藥品和醫療器械管理,建立規范的藥品和醫療器械管理制度。村衛生站必須全面配備和使用國家基本藥物,使用的藥品、醫療器械由鄉鎮衛生院統一配備,嚴禁村衛生站從其他渠道購進藥品和醫療器械。鄉鎮衛生院對村衛生站用藥情況進行動態監管,指導鄉村醫生認真執行基本藥物處方集和基本藥物臨床應用指南。加強藥品價格管理,村衛生站所配備和使用的國家基本藥物實行零差率銷售,醫療服務項目和價格按區物價局、區宣教文衛辦以及區社會事務局制定的指導價執行。村衛生站應做到明碼標價,公開醫療服務、藥品的收費項目和價格,接受患者和社會的監督。
5. 統一財務管理。鄉鎮衛生院要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會計制度,規范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加強對經濟活動的控制和監督,完善財務管理制度,對村衛生站建立獨立的財務科目,做到一個村衛生站一個科目結算。村衛生站的業務收支、社會保障和資產納入鄉鎮衛生院統一管理。
6. 統一考核管理。對村衛生站工作開展情況實行考核制度,由日常考核、注冊考核和年度績效考核三部分組成。日常考核由鄉鎮衛生院不定期進行;注冊考核由區宣教文衛辦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每兩年進行一次,考核結果與是否繼續執業掛鉤;年度績效考核由區宣教文衛辦會同區財政局等部門每年進行一次,并對鄉村衛生從業人員的業務能力和服務質量進行民主評議,年度考核情況要在村民中公示,考核結果要與財政補助、績效工資總額分配掛鉤。考核管理要與信息化建設相結合,加快區域衛生信息平臺建設,使用醫療管理、居民健康檔案、醫保結報系統等軟件,實現村衛生站與鄉鎮衛生院的聯網,加強鄉鎮衛生院對村衛生站醫療服務、基本藥物使用、公共衛生服務和醫保方面的信息化管理。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領導,成立機構。成立以區管委會分管領導任組長、有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仲愷高新區鎮村衛生服務一體化管理領導小組。
組 長:鉗穎杰 區委常委,區宣教文衛辦主任
副組長:戴偉煥 區黨群辦常務副主任
陳 亮 區宣教文衛辦黨組書記、常務副主任
華宏標 區宣教文衛辦副主任
陳鎮坤 區財政局黨組書記、常務副局長
楊智峰 區社會事務局副局長
成 員:曾慶龍 區宣教文衛辦衛生科科長
陳 陽 區高層次人才引進服務中心副主任
余春青 區財政局行政事業管理科科長
鐘 鳴 區社會事務局人力資源科副科長
陳展寰 陳江街道黨工委委員
謝 逸 惠環街道黨工委委員
黃悅林 瀝林鎮黨委委員
黃裕章 潼僑鎮黨委委員
張莉娟 潼湖鎮黨委委員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宣教文衛辦,具體負責全區一體化管理工作的組織實施、督查指導、考核驗收等日常工作,及時研究解決推進中遇到的新問題、新情況。
各鄉鎮衛生院和各村委會要高度重視鎮村一體化工作,密切配合,保證工作順利進行。各鄉鎮衛生院要成立一體化管理工作小組,主要領導親自抓,制定具體鎮村一體化工作方案,加強鄉村醫生宣傳解釋工作,加強與村委會的溝通,在穩妥推進鄉村醫生人員、補助、設備等工作基礎上,確保鎮村一體化管理工作順利實施。
(二)明確分工,落實責任。區委、區管委會是鎮村衛生服務一體化管理工作的實施主體。相關部門要明確職責分工,加強協調配合。
區宣教文衛辦是牽頭部門,協調、指導、推進和督促全區鎮村衛生服務一體化管理工作;負責加強村衛生站和鄉村衛生從業人員的行業管理;指導和監督對村衛生站績效考核工作。
區財政局會同區宣教文衛辦制定基本公共衛生項目專項資金分配、基本藥物零差率銷售等補助政策;制定村衛生站的人員經費補助、基礎設施修繕、設備更新購置等經費補助政策。
區醫改辦積極申請中央投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管理信息系統項目,爭取國家、省、市資金。
區物價局負責牽頭核定村衛生站一般診療費以及其他服務收費標準,落實基本藥物零差率銷售價格政策,并實行價格監督管理。
區社會事務局負責制定吸引優秀人才扎根基層的有關政策,招聘醫學專業的大中專畢業生補充到村衛生站工作;將符合條件的村衛生站納入醫保定點范圍;制定醫保支付標準和辦法。
區黨群辦負責測算及核定村衛生站的聘用人員指標,有關部門按核定的聘用人員指標配備人員。
仲愷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分局負責制定村衛生站藥房規范化建設驗收標準并組織達標建設驗收;負責村衛生站藥房及藥品質量的監督管理工作。
各鄉鎮衛生院負責村衛生站人、財、物和業務工作的具體管理。村衛生站作為各鄉鎮衛生院的分支機構,村衛生站的人員由各鄉鎮衛生院聘用,按規定簽定勞動合同,統一購買各類社會保險。村衛生站原有鄉村醫生領取分流補貼后,達到退休年齡的給予分流,未達到退休年齡的鄉村醫生可繼續在村衛生站工作,由各鄉鎮衛生院聘用,并遵循《仲愷高新區鄉村衛生從業人員聘用及管理辦法》的規定。將符合條件的村衛生站納入醫保定點范圍;制定醫保支付標準和辦法。
(三)加大投入,提供保障。
1. 區委、區管委會積極調整財政支出結構,將完善鄉村衛生從業人員補償和養老政策以及村衛生站建設等方面所需資金納入財政年度預算,并及時撥付到位,確保資金專款專用,不得擠占和挪用。
2. 村衛生站是非營利性的公益性機構,政府投資建設的村衛生站由各鄉鎮衛生院無償使用,村委會不得收取村衛生站用房租金或管理費。
3. 村衛生站日常維護和水電費用由接管的鄉鎮衛生院負責,村委會協助提供便利條件。
4. 村衛生站負責本村基本醫療服務和公共衛生服務,財政按有關規定給予補助和支付公共衛生服務費,補助經費管理參照《仲愷高新區人員經費補助管理辦法》執行。對于村衛生站實施鎮村一體化之前的鄉村醫生補貼,由各鄉鎮衛生院按照《仲愷高新區村衛生站鄉村醫生補貼經費管理暫行辦法》規定,與鄉村醫生做好結算。
(四)強化考核,獎懲結合。實施鎮村衛生服務一體化管理是落實各項醫改工作任務的重要舉措,是加快我區衛生事業發展的重要保障。鎮(街道)政府將鎮村衛生服務一體化管理工作納入對政府及有關部門的目標責任考核。區鎮村衛生服務一體化管理領導小組要加強組織檢查和指導工作,考核結果作為政府補助、獎勵先進、懲戒后進的重要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