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等有關規定,在2025年產品質量執法抽查工作中,我局委托廣東省惠州市質量計量監督檢測所承擔對你單位銷售的產品進行抽樣、檢驗。請仔細閱讀《產品質量執法抽查須知》(見下文),并積極予以配合。
惠州仲愷高新區管理委員會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5年4月1日
產品質量執法抽查須知
1.對產品質量進行執法抽查是市場監管部門依法履行監管職責的一項重要措施,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妨礙、拒絕或不配合市場監管部門依法進行的執法抽查。產品質量執法抽查事先不通知被抽查市場主體,不向被抽查市場主體收取檢驗費用(復檢按有關規定執行)。
2.抽樣人員不得少于2人,并應持相關檢驗委托書、產品質量執法抽查告知書等文件和身份證明。同時,抽樣人員可受行政機關委托,協助行政執法人員開展信息采集、文書送達等輔助性工作。
3.被抽查市場主體應當協助抽樣人員如實填寫抽查工作單。產品或其包裝上注明采用的產品標準為企業標準的,被抽查市場主體應當在接到產品質量執法抽查告知書通知之日起15日內提供相關標準。
4.被抽查市場主體對檢驗結果有異議的,可以自收到檢驗結果通知書(或者自官方網站公告通知)之日起15日內提出復檢申請;逾期未提出或未確認反饋意見并按時辦理復檢手續的,視為對檢驗結果無異議。復檢機構將按時通知被抽查市場主體辦理復檢樣品的確認工作。屆時被抽查市場主體可派代表持蓋有單位公章的介紹信,有效的身份證件(如身份證、護照等)原件到復檢機構確認復檢樣品。如果無法到復檢機構確認,也可出具委托書,委托復檢機構直接進行復檢。復檢時,復檢機構將提前通知被抽查市場主體,被抽查市場主體可派出授權代表對檢測過程進行見證。復檢機構將對復檢過程全程錄像(監控)。
5.原則上,抽取的所有樣品應帶離被抽查市場主體。特殊情形下樣品先行存放在被抽樣市場主體處的,被抽查市場主體不得隱匿、轉移、變賣、損毀樣品。網絡商品經營者、電商平臺經營者應當積極配合實施抽檢的市場監管部門辦理備份樣品退貨事宜。
6.被抽查市場主體對本次執法抽查工作存在疑問、意見、建議的,可及時向組織實施執法抽查的市場監管部門反饋。
7.本次執法抽查結論為“未發現不合格”的不再書面通知。執法抽查結論為“不合格”的,被抽市場主體會收到書面結果通知書和檢驗報告。
惠州仲愷高新區管理委員會市場監督管理局
聯系電話:0752-3278389 郵政編碼:516001
聯系地址:惠州仲愷高新區和暢五路西8號投資控股大廈1009室
抽樣單位:廣東省惠州市質量計量監督檢測所
聯系電話:0752-2823695 郵政編碼:516001
聯系地址:廣東省惠州市惠城區江北文明二路1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