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第一部分 惠州市國土資源局仲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分局概況
一、主要職責
二、機構設置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門預算表
第三部分 2016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2016年惠州市國土資源局仲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分局概況
一、主要職責
由惠州市國土資源局授權,賦予仲愷高新區國土資源分局行使縣級國土資源部門國土資源管理職能。
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土地、礦產、測繪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本高新區有關土地、礦產、測繪管理的規范性文件并組織實施。
2、承擔保護與合理利用土地、礦產資源的責任。負責編制、實施高新區國土與礦產資源規劃、地質勘查規劃、地質災害防治和地質遺跡保護規劃及測繪工作規劃;參與報上級審批的城市總體規劃的審核;負責高新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礦產資源規劃。
3、承擔規范國土資源管理秩序的責任。監督檢查高新區內土地、礦產資源規劃執行情況,依法保護土地、礦產資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權益,承擔調處土地、礦產權屬糾紛,查處區內國土資源違法案件。
4、承擔耕地保護責任。組織制定土地開發、土地整理、土地墾復和耕地補充計劃并負責組織實施;組織實施土地用途管制,承擔耕地面積占補平衡和基本農田保護工作。
5、負責建設用地審核和報批工作;負責農村集體非農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流轉管理;負責組織開展節約集約利用土地工作,擬訂節約集約用地規范性文件并組織實施,擬訂本區建設用地供應計劃;負責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管理工作;負責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和基準地價、標定地價的制定和公布;負責建設用地和礦產資源批后監管工作。
6、承擔土地資源調查、地籍調查、土地統計和動態監測等工作;負責土地確權、定級、登記發證和地籍管理等工作。
7、負責高新區內農村集體土地依法征收、土地盤整工作。
8、負責礦產資源勘查、開發管理和礦業權市場監管工作。承擔礦業權的審核和審批,組織礦產資源調查,負責礦產資源儲量管理和地質資料管理工作。
9、負責地質環境保護和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組織編制并實施高新區地質環境保護、地質災害防治和地質遺跡保護規劃監督;管理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環境地質勘查和評估工作,檢測、監督防止地下水的過量開采引起地面沉降與地下水污染造成的地質環境破壞,保護地質環境;承擔國土資源應急管理工作。
10、負責基礎測繪和測繪市場管理工作。組織高新區測繪規劃,依法實施測繪行業管理,審查測繪管理單位資質和測繪任務登記;負責測繪成果質量和基礎地理信息數據管理工作;管理大地測量控制系統,管理、審核發布基礎地理信息數據;負責測繪標志的維護管理工作。
11、承辦仲愷高新區委、區管委會和上級相關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機構設置
(一)本部門預算為匯總預算,包括:分局本級預算,以及納入編制范圍的下屬單位預算。下屬單位具體包括:仲愷高新區征地與儲備中心、仲愷高新區測繪信息中心、陳江國土資源所、惠環國土資源所、瀝林國土資源所、潼僑國土資源所及潼湖國土資源所。
(二)本部門內設機構、人員構成情況:惠州市國土資源局仲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分局內設綜合科、財務科、建設用地科、地籍科(加掛不動產登記局牌)、土地規劃與耕地保護科、地質礦產科、執法監察大隊(掛國土資源信訪工作辦公室牌,內設2個中隊)7個科室;另設立單列管理機構工業園區國土資源辦事處和征地與儲備中心、測繪信息中心2個事業單位;下轄陳江、惠環、瀝林、潼僑、潼湖5個國土資源所。共有財政撥款人數81人,在職實有人數(含聘用人員)71人,離退休人數10人,其中:離休0人、退休10人。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門預算表
詳見附件 惠州市國土資源局仲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分局2016年部門預算表。
惠州市國土資源局仲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分局2016年部門預算表
第三部分 2016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部門預算收支增減變化情況
2016年本部門收入預算4308.84萬元,比上年增加148.37萬元,增長3.57%,主要原因是:我局新增了部分項目支出,區財政相應增加撥付了資金。
支出預算4308.84萬元,比上年增加148.37萬元,增長3.57%,主要原因是:我局新增了部分項目支出。
二、“三公”經費安排情況說明
2016年本部門“三公”經費預算安排39.53萬元,比上年增加了30萬元,增加314.8%,主要原因是:2016年區財政新增安排我局下屬五個國土所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30萬元。
其中:因公出國(境)支出0萬元,與上年保持不變。
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支出36萬元,較上年增加30萬元;增加原因:2016年區財政新增安排我局下屬五個國土所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30萬元。
公務接待費支出3.53萬元,與上年持平。
三、機關運行經費安排情況
2016年,本部門機關運行經費安排139.98萬元,比上年減少39.24萬元,下降21.89%,主要原因是:2016年區財政安排我局的其他交通費用減少。其中:辦公費10.81萬元,水電費3.4萬元,電費8.18萬元,郵電費6.62萬元,差旅費3.4萬元,維修(護)費5.66萬元,租賃費10.5萬元,會議費1.5萬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5.72萬元,公務接待費3.53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36萬元,其他交通費用44.66萬元。
四、政府采購情況
2016年本部門政府采購安排351.88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85.78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266.1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萬元。
五、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門占有使用車輛情況為:共有執法車輛7臺,其中局本級2臺,5個國土資源所各1臺。
六、預算績效信息公開情況
2016年,本部門將繼續大力推進預算績效信息公開工作,對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全面開展績效自評。其中,一級項目7個,自評覆蓋率35%。同時重點對上年度預算超200萬元及連續2年財政安排資金項目進行績效自評,主要涉及2014-2015年度基本農田保護專項資金、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和管理經費2個項目。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三公經費統計口徑:三公經費是指財政撥款支出安排的出國(境)費、車輛購置及運行費、公務接待費這三項經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