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惠州仲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國土資源分局概況
一、主要職責由原惠州市國土資源局(現惠州市自然資源局)授權,賦予仲愷高新區國土資源分局行使縣級國土資源部門國土資源管理和房產管理職能。 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土地、礦產、測繪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本高新區有關土地、礦產、測繪管理的規范性文件并組織實施。 2、承擔保護與合理利用土地、礦產資源的責任。負責編制、實施高新區國土與礦產資源規劃、地質勘查規劃、地質災害防治和地質遺跡保護規劃及測繪工作規劃;參與報上級審批的城市總體規劃的審核;負責高新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礦產資源規劃。 3、承擔規范國土資源管理秩序的責任。監督檢查高新區內土地、礦產資源規劃執行情況,依法保護土地、礦產資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權益,承擔調處土地、礦產權屬糾紛,查處區內國土資源違法案件。 4、承擔耕地保護責任。組織制定土地開發、土地整理、土地墾復和耕地補充計劃并負責組織實施;組織實施土地用途管制,承擔耕地面積占補平衡和基本農田保護工作。 5、負責建設用地審核和報批工作;負責農村集體非農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流轉管理;負責組織開展節約集約利用土地工作,擬訂節約集約用地規范性文件并組織實施,擬訂本區建設用地供應計劃;負責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管理工作;負責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和基準地價、標定地價的制定和公布;負責建設用地和礦產資源批后監管工作。 6、承擔土地資源調查、地籍調查、土地統計和動態監測等工作;負責土地確權、定級、登記發證和地籍管理等工作。 7、負責高新區內農村集體土地依法征收、土地盤整工作。 8、負責礦產資源勘查、開發管理和礦業權市場監管工作。承擔礦業權的審核和審批,組織礦產資源調查,負責礦產資源儲量管理和地質資料管理工作。 9、負責地質環境保護和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組織編制并實施高新區地質環境保護、地質災害防治和地質遺跡保護規劃監督;管理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環境地質勘查和評估工作,檢測、監督防止地下水的過量開采引起地面沉降與地下水污染造成的地質環境破壞,保護地質環境;承擔國土資源應急管理工作。10、負責基礎測繪和測繪市場管理工作。組織高新區測繪規劃,依法實施測繪行業管理,審查測繪管理單位資質和測繪任務登記;負責測繪成果質量和基礎地理信息數據管理工作;管理大地測量控制系統,管理、審核發布基礎地理信息數據;負責測繪標志的維護管理工作。 11、承擔仲愷高新區房產管理和不動產登記業務工作。 12、承辦仲愷高新區委、區管委會和上級相關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部門決算構成
本部門決算為匯總決算,包括:分局本級決算,以及納入編制范圍的下屬單位決算。下屬單位具體包括:仲愷高新區征地與儲備中心、仲愷高新區國土資源信息中心、仲愷高新區房產管理中心、陳江國土資源所、惠環國土資源所、瀝林國土資源所、潼湖國土資源所以及潼僑國土資源所。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門決算表
其余詳情見附件。
附件:2021年惠州仲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國土資源分局部門決算公開(含““三公”經費).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