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城市發展建設需要,為實施城鎮規劃建設,區管委會擬對陳江街道辦二號污水處理廠及管網建設PPP項目用地面積約15.98畝的土地依法實施清場,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清場范圍
清場地點位于陳江街道辦二號污水處理廠及管網建設PPP項目,面積約15.98畝,具體范圍詳見清場范圍圖。
二、補償標準
清場范圍內的青苗及地上附著物補償,參照惠州市集體土地征收與補償辦法》(惠府〔2021〕27號)的有關標準執行。
三、上述土地范圍內的青苗及地上附著物權利人,應在本公告發布之日起15天內到陳江街道辦事處辦理補償登記手續。逾期不辦理征地補償登記的,其補償以陳江街道辦事處調查結果為準。
四、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搶建、搶種的地上附著物和本公告發布之前未經合法批準而非法占用土地建設或搭建的永久性或臨時性房屋及其它建(構)筑物一律不予補償。
特此公告。
附件:清場范圍影像圖.pdf
惠州市自然資源局仲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分局
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