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城市發展建設需要,為實施城鎮規劃建設,區管委會擬對長春至深圳國家高速公路河源熱水至惠州平南段改擴建工程惠州段項目用地面積約10.35畝的國有土地依法實施清場,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清場范圍
清場地點位于長春至深圳國家高速公路河源熱水至惠州平南段改擴建工程惠州段項目,面積約10.35畝,具體范圍詳見清場范圍圖。
二、補償標準
清場范圍內的青苗及地上附著物補償,參照《惠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惠州市集體土地征收與補償辦法的通知》(惠府〔2025〕6號)的有關標準執行。
三、上述土地范圍內的青苗及地上附著物權利人,應在本公告發布之日起15天內到惠環街道辦事處辦理補償登記手續。逾期不辦理征地補償登記的,其補償以惠環街道辦事處調查結果為準。
四、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搶建、搶種的地上附著物和本公告發布之前未經合法批準而非法占用土地建設或搭建的永久性或臨時性房屋及其它建(構)筑物一律不予補償。
特此公告。
附圖:長春至深圳國家高速公路河源熱水至惠州平南段改擴建工程惠州段項目土地清場范圍影像圖.pdf
惠州市自然資源局仲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分局
2025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