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廢水:項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經雨水管道統一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網;生活污水經隔油、沉渣、化糞池三級預處理后與純水制備產生的濃水一起排入市政污水管網,納入惠州市第七污水處理廠(一期)處理達標后排放。磁力研磨-清洗、超聲波清洗、研磨等工序更換的廢槽液經收集后分類貯存在不同的廢液儲存罐中,噴淋廢液貯存在危險廢物倉庫中,定期交有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的單位回收處理。冷卻水循環使用,不外排。 (2)廢氣:本項目運營期廢氣為顆粒物、鎳及其化合物、有機廢氣等。浸泡清洗、烘干工序產生的有機廢氣經收集后經“水噴淋+干式過濾器+二級活性炭”裝置處理后通過25m排氣筒達標排放(DA001),未被收集部分無組織排放。沖壓、機制加工、編帶、覆膜工序及危險廢物倉庫貯存過程中產生的有機廢氣無組織排放。切割、焊接工序產生的煙塵(顆粒物、鎳及其化合物)無組織排放。 (3)聲環境:噪聲源設減振、隔聲措施;合理布局,廠房隔音;定期對各種設備進行維護與保養,廠界噪聲達標排放。 (4)固體廢物:主要為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危險廢物以及生活垃圾。員工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后交由環衛部門集中處理;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分類收集后交專業公司回收處理;危險廢物分類收集后交有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的單位回收處理,并執行危險廢物轉移聯單。 (5)地下水:項目分重點防滲區和簡單防滲區,分區采取相應防滲措施。 (6)環境風險:加強管理,嚴格落實各項環境風險防范措施,防止環境風險事故發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