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廢氣:項目產生的生產廢氣包括有機廢氣、顆粒物、錫及其化合物,經收集處理后達標排放。 (2)廢水:清洗、切割廢水經自建廢水處理設施處理達標后排放;生活污水納入市政納污管網,進入惠州市金山污水處理廠處理后達標排放。 (3)聲環境:通過選用低噪聲設備,并采取隔聲減震等措施降低噪聲,廠界噪聲達標排放。 (4)固體廢物:危險廢物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理處置;一般工業固廢交資源回收公司回收利用或交專業單位處理;生活垃圾由環衛部門統一清運。 (5)地下水:廠區分重點防滲區、一般防滲區、簡單防滲區,分區采取相應防滲措施。 (6)環境風險:加強管理,嚴格落實各項環境風險防范措施和應急預案,防止環境風險事故發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