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廢氣:項目注塑工序產生的有機廢氣經收集并通過“二級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后達標排放;噴涂工序產生的有機廢氣、顆粒物經收集并通過“水噴淋+干式過濾+二級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后達標排放;絲印、移印工序產生的有機廢氣經收集并通過“水噴淋+干式過濾+二級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后達標排放;壓鑄工序產生的有機廢氣、顆粒物經收集并通過“水噴淋+干式過濾+二級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后達標排放;無組織廢氣加強車間管理。 (2)廢水:員工生活污水經化糞池預處理后,經市政污水管網排入惠州市第八污水處理廠。項目定期更換的廢氣噴淋塔廢水、噴漆水簾柜廢水經蒸發器回收處理,清水回用于廢氣噴淋塔用水、噴漆水簾柜用水,殘液交有資質單位處置。 (3)聲環境:通過合理布局、距離衰減以及選用低噪聲設備、做好設備減振隔振、墻體隔聲等措施降低噪聲,廠界噪聲達標排放。 (4)固體廢物:危險廢物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理處置;一般工業固廢交專業公司回收或處置;生活垃圾由環衛部門統一清運。 (5)地下水、土壤:項目用地范圍內均進行了硬底化,車間及倉庫地面硬化并做防腐防滲涂層。 (6)環境風險:加強管理,嚴格落實各項環境風險防范措施和應急預案,防止環境風險事故發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