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錦源鑫電子材料有限公司遷建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固廢部分)前公示
根據惠州市錦源鑫電子材料有限公司申請,惠州市環境保護局仲愷高新區分局擬對惠州市錦源鑫電子材料有限公司遷建項目(固廢部分)進行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為進一步保障公眾對環境保護的參與權、知情權和監督權,根據環境保護部辦公廳《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政府信息公開指南(試行)》(環辦〔2013〕103號)等規定,現將項目環保(固廢部分)執行情況進行公示,公示期為2020年1月9日起滿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我局接受公眾來電、來信、來訪等多種形式反映問題,并對公眾反映問題進行調查、核實和處理,作為項目竣工環保驗收依據之一。
受理單位:惠州市環保局仲愷高新區分局規劃環評科
通訊地址:惠州仲愷高新區和暢五路西8號投控股大廈2樓行政務服務中心
電話/傳真:0752-3232987
電子郵箱:zkhbghk@163.com
一、基本信息
1.項目名稱:惠州市錦源鑫電子材料有限公司遷建項目(固廢部分)
2.建設地點:惠州仲愷高新區瀝林鎮埔仔村連光村民小組
3.建設單位:惠州市錦源鑫電子材料有限公司
4.驗收監測(調查)單位:廣東東森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二、項目概況
項目在由惠州仲愷高新區潼湖經濟管理區聯發大道北面一樓遷至惠州仲愷高新區瀝林鎮埔仔村連光村民小組進行投資建設。項目總投資100萬元,占地面積5500平方米,建筑面積3000平方米,年加工生產雙面基材50萬平方米,單面基材100萬平方米、白膜90萬平方米。項目員工擬定17人。
環境保護執行情況
經現場核查,項目已按《關于惠州市錦源鑫電子材料有限公司遷建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批復》要求落實了廢氣監測,固體廢物需統一收集,定期處理。項目危險廢物須統一收集,交有資質單位處理。
四、聽證權利告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47條規定,申請人(即項目建設單位)、利害關系人自公示之日起5個工作日可以以書面形式向惠州市環境保護局仲愷高新區分局提出聽證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