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及時報送雙公示數據。2020年度,按照市區工作部署,我分局及時將行政處罰、行政許可等信用數據報送至惠州市政務信息資源共享與交換平臺,共報送行政處罰數據30條、行政許可數據530條。
二是完善信用管理制度。建立信用管理科室責任分工,實行信用數據分類報送、分類管理,將日常許可、處罰等數據報送匯總和修改反饋工作責任到人。完善信用聯合懲戒機制及信用修復機制,企業環境違法處罰記錄實行12個月公示制度;同時,為增強企業誠信意識,建立完善的信用修復機制,實行對符合《惠州市環境保護局主要環境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裁量標準(2018年版)》輕微、一般情形的失信行為實行公示滿3個月以上方可申請信用修復、嚴重情形的公示期滿方可修復的分類管理工作,2020年以來,共為符合條件的違法企業辦理信用修復10宗。
三是落實環境違法企業信用評價。按照《轉發環境保護部等四部委關于印發〈企業環境信用評價辦法(試行)〉的通知》(粵環〔2014〕48號)等文件精神,組織開展企業環境信用評價工作,并及時將相關材料納入“廣東省企業環境信用評價系統”。2019年度,我區共有綠牌企業1家、藍牌企業9家、黃牌企業2家、無紅牌企業。
四是推進信用承諾制。2020年5月,我分局印發實施《關于部分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事項先行試點實施告知承諾制的通知》,在城市基礎設施工程、社會事業與服務業等行業開展環評承諾制試點工作,目前共審批承諾制項目10宗。
五是抓好信用宣傳。結合“誰執法,誰普法”等普法宣傳工作,將普法宣傳貫徹到我分局行政審批、行政檢查、行政執法全過程,并深入開展法律宣傳“六進”活動,積極宣講普及《環保法》及配套辦法等環保法律法規,倡導并鼓勵企業實施清潔生產、守法經營。2020年以來,開展“每會學法”活動8次、新“固廢法”等專題宣傳5場次,并組織各類“法律六進”深入普法活動近30批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