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惠州市生態環境局行政處罰決定書
惠市環(仲愷)罰〔2023〕31號
惠州市金山電子有限公司: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441300733090031Y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李耀祥
住 所:惠州仲愷高新區東江高新科技產業園興平東路3號(博士銘科技園)
一、環境違法事實和證據
2023年9月13日,惠州市生態環境局對你公司涉嫌許可證有效期屆滿,需要延續而未按照規定辦理延續手續的環境違法行為進行立案。經查,你公司位于惠州仲愷高新區東江高新科技產業園興平東路3號(博士銘科技園),主要從事開發、生產和銷售各類家用音響產品,已領取排污許可證。
現場檢查時發現,你公司現有4臺輻射設備,X射線衍射儀和a-6500R型X射線熒光分析儀(sn:8560)正常使用,辦理了輻射安全許可證(粵環輻證〔L0134〕),有效期至2023年4月1日,經詢問你公司高級主任,因人員變動導致未及時辦理延續手續,你公司許可證有效期屆滿,需要延續而未按照規定辦理延續手續,屬于環境違法行為。
以上事實有2023年9月13日的現場檢查(勘察)筆錄、現場檢查照片、2023年9月13日調查詢問筆錄、環評批復復印件、竣工驗收意見復印件、營業執照復印件、授權委托書、當事人地址確認書、租賃合同、技術服務合同、2023年7月26日輻射許可證申請表、輻射安全許可證(粵環輻證〔L7009〕,有效期至2028年9月24日)等證據為證。
你公司上述行為違反了《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和防護條例》第十三條的規定。
我局經過對調查結果進行全面審查,于2023年10月24日向你公司送達了《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惠市環(仲愷)罰告〔2023〕26號),你公司于11月3日提交公開道歉承諾從輕處罰申請,經審核,符合條件,你公司于11月7日在惠州新聞網公開道歉并承諾守法經營。經我局案審會討論,予以從輕50%罰款,按程序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
二、行政處罰的依據、種類及其履行方式和期限
根據《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和防護條例》第五十四條第四項和《廣東省生態環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規定》(粵環發〔2021〕7號)附件1《廣東省生態環境違法行為行政處罰罰款金額裁量表》7.18裁量標準的規定,我局對你公司作出如下行政處罰:
處以壹萬貳仟伍佰元(12500.00)罰款。
三、行政處罰決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你公司應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持《非稅收入罰款通知書》,將罰款繳至以下指定銀行和賬號(繳納罰款后,應到繳款銀行開具廣東省非稅收入電子票據),也可持銀行卡和非稅收入罰款通知書到政務服務中心使用POS機刷卡繳費;逾期不繳納,將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征收罰款滯納金。
收款單位:待報解預算收入暫掛戶
開 戶 行:建設銀行惠州開發區支行
帳 號:440718644156241035009908003
收款單位:代理地方非稅收入收繳業務資金繳款
開戶行:工商銀行仲愷高新區支行
賬號:2008022011201022190
四、申請復議或者提起訴訟的途徑和期限
如不服上述行政處罰決定,你公司可在接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惠州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在接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6個月內直接向惠州市惠城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逾期不申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又不履行本處罰決定的,我局將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本局地址:惠州市仲愷高新區濱河東路15號展創大廈20樓
聯系電話:3232953
聯系人:李偉明
惠州市生態環境局
202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