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捷(東莞市利加環保有限公司):
本機關于2024年4月30日對你下達了失信記分決定書{惠市環(仲愷)罰〔2024〕9號},經采取電話、信息無法聯系,且通過郵遞寄送被退回,均無法送達文書,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經過30日視為送達。
決定書主要內容如下:1、對你失信記分10分。2、如不服上述行政處罰決定,你可在接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惠州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在接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個月內直接向惠州市惠城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聯系單位:惠州市生態環境局仲愷高新區分局辦公室(政策法規股)
聯系電話:0752-3232953 18928396692
聯系地址:惠州市仲愷高新區惠環街道濱河東路15號展創大廈1905室
惠州市生態環境局仲愷高新區分局
2024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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