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查,下列3家社會組織存在連續兩年或兩年以上未按照規定時限和要求填報年度工作報告,且未申請注銷申請書的行為,違反了《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第三十條第三款、《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三款和《民辦非企業單位年度檢查辦法》第十條之規定,我局已郵寄或現場送達撤銷登記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并在惠州仲愷高新區社會事務局部門頻道網站對下列社會組織進行擬撤銷登記行政處罰事先告知公告,公告之日起60日內未收到社會組織的陳述、申辯的申請。經我局研究,對下列3家社會組織作出撤銷登記行政處罰的決定。自公告之日起60日內,被公告的社會組織應到人才服務大廈421辦公室領取《行政處罰決定書》,(聯系電話:0752-3278712),逾期即視為送達。
序號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社會組織名稱 |
1. | 52441302797704282Y | 惠州仲愷高新區潼湖鎮縉云小學 |
2. | 524413026615068772 | 惠州仲愷高新區潼僑鎮心愛幼兒園 |
3. | 52441302MJM06744X4 | 惠州仲愷高新區睿熙育才培訓中心 |
惠州仲愷高新區社會事務局
2023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