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民朋友:
為進一步增強消費者對市場價格形成機制的認識,維護市場價格秩序,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現就市場價格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當前市場價格基本情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等國家價格政策,我國實行并逐步完善宏觀經濟調控下主要由市場形成價格的機制,主要存在市場調節價、政府指導價和政府定價三種形式。目前,我國大多數商品和服務價格實行市場調節價,極少數商品和服務價格實行政府指導價或政府定價(如水電、燃氣、公共交通、公立醫療等)。
二、什么是市場調節價?
市場調節價是指由經營者自主制定,通過市場競爭形成的價格。經營者根據生產經營成本、市場供求狀況等因素,依法自主確定商品和服務的價格。
三、市場調節價的特點
(一)自主定價:經營者依法享有定價自主權,可根據市場情況調整價格。
(二)市場競爭:價格通過市場競爭形成,消費者可貨比三家,選擇性價比更高的商品或服務。
(三)價格波動:受市場供求關系、成本變化等因素影響,價格可能出現合理波動。
四、對經營者的提醒告誡
(一)依法明碼標價:所有商品和服務必須清晰標示品名、價格、計價單位等信息,不得隱瞞或誤導消費者。
(二)禁止價格欺詐:不得虛構原價、虛假打折,不得通過“標價外加價”“捆綁銷售”等方式變相漲價。
(三)嚴禁操縱市場:不得串通漲價、哄抬價格或利用市場支配地位實施壟斷行為。
法律責任:違反上述規定的,市場監管部門將依法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5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或吊銷營業執照。
五、對市民的溫馨提示
(一)理性看待價格波動:市場調節價商品價格受供求關系、成本變化等因素影響,可能出現合理波動,請理性看待。建議貨比三家、按需消費,避免盲目跟風囤積商品。
(二)警惕消費陷阱:對“低價促銷”“限時折扣”等營銷活動,請核實原價、折扣期限等真實性。發現標價與結算價不符的,可當場要求經營者按標價履約。
(三)建議貨比三家:建議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服務時,多比較價格和質量,選擇性價比更高的選項。
如遇價格違法行為,請保存票據、照片等證據,通過以下渠道投訴舉報:
投訴舉報電話:0752-12315、0752-12345。
微信公眾號:惠州12345
網絡平臺:www.12315.cn
讓我們共同努力,營造公平、透明、有序的市場價格環境!
惠州仲愷高新區管理委員會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