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惠州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為實施城鎮規劃建設,現依法征收廣東惠州仲愷高新區陳江街道幸福村石二股份經濟合作社3.3397畝集體土地(具體征收范圍及界線以征地紅線圖為準,詳見附件),作為潼湖生態智慧區(第二期)項目用地,按程序上報審批。該項目于2020年4月28日發布了土地征收預告(惠仲國土征預〔2020〕13號,14號,15號,16號,19號,20號,5號,6號,8號,9號,11號,18號,17號,7號,10號,12號,惠仲委〔2022〕19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惠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實施征收農用地片區綜合地價的公告》(惠府公〔2024〕1號)等法律法規現擬訂土地征收補償安置方案,并公示如下: 一、土地征收補償共計261,160元,具體如下: 村組 | 類別 | 土地面積(畝) | 補償標準(元) | 補償金額(元) | 協議編號 | 陳江街道幸福村石二股份經濟合作社 | 其他農用地 | 0.372 | 83,300 | 30,988 | 2024-296 | 園地 | 0.0294 | 83,300 | 2,449 | 林地 | 0.4545 | 45,815 | 20,823 | 建設用地 | 2.1789 | 83,300 | 181,502 | 耕地 | 0.3049 | 83,300 | 25,398 | 合計 | 3.3397 |
| 261,160 |
二、留用地安置 根據《惠州市征地留用地安置管理辦法》(惠府辦〔2023〕8號)《仲愷高新區關于促進節約集約利用土地的實施意見》(惠仲委〔2022〕54號、55號)等相關文件的規定。本次依法征收陳江街道幸福村石二股份經濟合作社集體土地,留用地采取折算貨幣的方式補償。留用地折算貨幣補償的面積按實際被征地面積的15%計算,補償標準為1400元/㎡,本次征地留用地折算貨幣補償的金額為肆拾陸萬柒仟伍佰伍拾捌元整(¥:467,558.00)。 三、若對本補償方案有異議,請于公示之日起5日內以書面形式報送陳江自然資源所(聯系電話:3322643),逾期視為無意見。 特此公示。
惠州市自然資源局仲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分局 2024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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