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惠州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為實施城鎮規劃建設,需征收廣東省惠州市仲愷高新區潼湖鎮三和村杏園經濟合作社0.7563畝集體土地,作為潼湖生態智慧區(第二期第十四批)征收項目用地,該項目于2020年4月28日發布了土地征收預告(惠仲征啟公告(2020)18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惠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實施征收農用地片區綜合地價的公告》(惠府公〔2024〕1號)等法律法規,現擬訂土地征收補償安置方案,并公示如下: 一、土地征收補償共計63,000元,具體如下: 村組 | 類別 | 土地面積(畝) | 補償標準(元/畝) | 補償金額 (元) | 協議編號 | 潼湖鎮三和村杏園經濟 合作社 | 耕地 | 0.5551 | 83,300 | 46,240 | 2024-345 | 園地 | 0.1999 | 83,300 | 16,652 | 建設用地 | 0.0013 | 83,300 | 108 |
| 合計 | 0.7563 |
| 6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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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留用地安置 按照《惠州市征地留用地管理實施辦法》(惠府辦〔2023〕8號)《仲愷高新區關于促進節約集約利用土地的實施意見》(惠仲委〔2022〕54號、55號)等文件執行。 三、若對本補償方案有異議,請于公示之日起5日內以書面形式報送潼湖自然資源所(聯系電話:3887130),逾期視為無意見。 特此公示。
惠州市自然資源局仲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分局 2025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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