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惠州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為實施城鎮規劃建設,需征收仲愷高新區潼湖鎮三和村委光經濟合作社117.1366畝集體土地,作為潼湖國際合作產業園建設項目用地。該項目于2016年4月19日發布了土地征收預公告(惠府〔2016〕51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惠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實施征收農用地區綜合地價的公告》(惠府公〔2024〕1號)等法律法規現擬訂土地征收補償安置方案,并公示如下:
一、補償區片綜合地價差價合計2,006,184元,具體如下:
征收土地總面積117.1366畝,區片編號為1號,仲愷高新區潼湖鎮三和村委光經濟合作社117.1366畝集體土地已按照《惠州市集體土地征收與補償暫行辦法》(惠府〔2017〕189號)文件進行了征收補償(《集體土地征收協議書》編號為(2017-208、2020-123)。現根據《惠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實施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的公告》(惠府公〔2024〕1號)有關補償標準,補償區片綜合地價差價2,006,184元。
二、若對本補償方案有異議,請于公示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報送潼湖自然資源所(聯系電話:3887130),逾期視為無意見。
特此公示。
惠州市自然資源局仲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分局
2025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