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惠州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為實施城鎮規劃建設,需征收廣東省惠州市仲愷高新區潼湖鎮三和村寒塘經濟合作社5.4029畝集體土地,作為潼湖生態智慧區項目第二批次用地,該項目于2020年4月13日發布了土地征收預告(惠仲征啟公告〔2020〕1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惠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實施征收農用地片區綜合地價的公告》(惠府公〔2024〕1號)等法律法規,現擬訂土地征收補償安置方案,并公示如下: 一、土地征收補償共計426,885元,具體如下: 村組 | 類別 | 土地面積(畝) | 補償標準(元/畝) | 補償金額 (元) | 協議編號 | 三和村寒塘經濟合作社 | 耕地 | 3.4751 | 83,300 | 289,476 | 2025-054 | 園地 | 0.8819 | 83,300 | 73,462 | 建設用地 | 0.5822 | 83,300 | 48,497 | 未利用地 | 0.4637 | 33,200 | 15,450 |
| 合計 | 5.4029 |
| 426,8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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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留用地安置 根據《惠州市征地留用地管理實施辦法》(惠府辦〔2023〕8號)文件的規定,本次征收仲愷高新區潼湖鎮三和村寒塘經濟合作社5.4029畝,留用地采取折算貨幣的方式補償。留用地折算貨幣補償的面積按實際被征地面積的15%計算,補償標準為1400元/㎡,留用地折算貨幣補償的金額為柒拾伍萬陸仟肆佰零陸元整(¥756,406.00)。 三、若對本補償方案有異議,請于公示之日起5日內以書面形式報送潼湖自然資源所(聯系電話:3887130),逾期視為無意見。 特此公示。
惠州市自然資源局仲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分局 2025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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