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惠州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為實施城鎮規劃建設,現依法征收惠州仲愷高新區陳江街道幸福村石一股份經濟合作社2.0736畝集體土地,作為潼湖生態智慧區(第二期第三批)項目用地,按程序上報審批。該項目于2020年4月28日發布了土地征收預公告(惠仲國土征預〔2020〕7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惠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實施惠州市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的公告》(惠府公〔2024〕1號)和《惠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惠州市集體土地征收與補償辦法的通知》(惠府〔2025〕6號)等法律法規等法律法規現擬訂土地征收補償安置方案,并公示如下: 一、土地征收補償共計172,731元,具體如下: 村組 | 地類 | 面積(畝) | 補償單價(元/畝) | 補償金額 (元) | 協議編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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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江街道幸福村 石一股份經濟合作社 | 耕地 | 0.1758 | 83,300 | 14,644 | 2025-068 | 其他農用地 | 0.3124 | 83,300 | 26,023 | 園地 | 0.7107 | 83,300 | 59,201 | 建設用地 | 0.8747 | 83,300 | 72,863 | 合計 | 2.0736 |
| 172,731 |
二、留用地安置 留用地安置根據《惠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惠州市征地留用地安置管理辦法的通知》(惠府辦〔2023〕8號)等文件執行,甲方本次征收乙方集體土地不安排實地留地,留用地采取折算貨幣的方式補償。留用地折算貨幣補償的面積按實際被征地面積的15%計算,補償標準為1400/㎡,本次征地留用地折算貨幣補償的金額為貳拾玖萬零叁佰零肆元整(¥290,304)。 三、若對本補償方案有異議,請于公示之日起5日內以書面形式報送陳江自然資源所(聯系電話:3322652),逾期視為無意見。 特此公示。
惠州市自然資源局仲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分局 2025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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