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惠州市、仲愷高新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為實施城鎮規劃建設,現擬依法征收仲愷高新區潼湖鎮約7.7973公頃土地,作為潼湖生態智慧區(第五期第六批)項目建設用地,按程序上報審批。有關事項預告如下:
一、征地范圍、權屬和面積。
擬征收土地位于仲愷高新區潼湖鎮,具體權屬以實際調查核實為準,面積約為7.7973公頃(具體范圍詳見項目用地紅線圖)。
二、補償標準。
(一)土地補償和安置補助按《惠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實施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的公告》(惠府公〔2021〕4號)規定的補償標準執行。具體見下表:
地區類別 | 地 類 | 土地補償和安置補助 (元/畝) |
三 類 | 耕 地 | 83300 |
園 地 | 83300 |
林 地 | 45815 |
養殖水面 | 83300 |
未利用地 | 33320 |
(二)青苗、房屋等地上附著物補償參照《惠州市集體土地征收與補償暫行辦法》(惠府〔2017〕189號)執行。
三、上述土地范圍內的土地權屬單位及青苗等地上附著物權利人,應在本預告發布之日起15天內到所屬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辦理土地征收補償登記手續。逾期不辦理征地補償登記的,其補償以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調查結果為準。
四、自本預告發布之日起搶建、搶種的地上附著物和本預告發布之前未經合法批準而非法占用土地建設或搭建的永久性或臨時性房屋及其它建(構)筑物一律不予補償。
特此預告。
仲愷高新區國土資源分局
2021年4月23日
潼湖生態智慧區項目(第五期第六批)用地紅線圖.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