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靖、桂爽、周定等20人及惠州市春麗派對餐飲服務有限公司:
惠州仲愷高新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以下簡稱本委)李靖、桂爽、周定等20人與惠州市春麗派對餐飲服務有限公司有關勞動報酬的勞動爭議案件(惠仲勞人仲案字〔2024〕1048-1067號)。其中申請人曾小海、楊芮、陳水凱3人已撤回仲裁申請,申請人王健、楊小冬、楊小強、桂爽、曹耀海、劉健、鄔佳洛、李靖、韋永彬、周定、楊偉濤、先敏、王佩、馬韻、龍秋菊、梁雪通16人已與被申請人達成調解協議,申請人楊志勝裁決如下:
一、自本裁決書生效之日起五日內,被申請人應當一次性支付申請人楊志勝2024年1月份工資4516元。
二、駁回申請人楊志勝其他仲裁請求。
因與申請人及被申請人均無法取得聯系,根據《廣東省勞動人事爭議處理辦法》第五十八條的規定,現向申請人及被申請人公告送達《仲裁裁決書》,自公告之日起30日視為送達。(本委地址:惠州仲愷高新區和暢五路東1號人才服務大廈三樓302室,聯系電話:0752-3278518)
惠州仲愷高新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2024年10月15日
附件下載:
媒體報道
音頻視頻
文件
部門解讀
圖解類
新聞發布會
訪談
其他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