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巨益人力資源有限公司:
惠州仲愷高新區(qū)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以下簡稱本委)已受理劉俊翔、被申請人二惠州市職多多人力資源有限公司與你單位的勞動爭議一案(惠仲勞人仲案字〔2024〕717號),本委已于2024年7月15日對本案作出裁決。裁決如下:
一、確認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一勞動關系于2023年11月1日解除。
二、自本裁決生效之日起五日內(nèi),被申請人一應當一次性向申請人支付2023年10月勞動報酬3000元。
三、被申請人二對被申請人一支付責任承擔連帶責任。
因與你單位無法取得聯(lián)系,本委根據(jù)《廣東省勞動人事爭議處理辦法》第五十八條的規(guī)定,現(xiàn)向你單位公告送達《仲裁裁決書》(惠仲勞人仲案字〔2024〕717號),自公告之日起30日視為送達。(地址:惠州仲愷高新區(qū)和暢五路東1號人才服務大廈三樓602室,郵編:516006,聯(lián)系電話:0752-3278726)
惠州仲愷高新區(qū)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