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啟納科技有限公司:
惠州仲愷高新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以下簡稱本委)受理的申請人譚極勝與被申請人廈門啟納科技有限公司關于工傷待遇等爭議一案(惠仲勞人仲案字〔2024〕1267號),本委已對本案作出裁決。裁決如下:
一、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的勞動關系于2023年9月21日解除。二、自本裁決書生效之日起五日內,被申請人應當一次性向申請人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90225元。三、自本裁決書生效之日起五日內,被申請人應當一次性向申請人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20050元。四、自本裁決書生效之日起五日內,被申請人應當一次性向申請人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80200元。五、自本裁決書生效之日起五日內,被申請人應當一次性向申請人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資30075元。六、自本裁決書生效之日起五日內,被申請人應當一次性向申請人支付勞動能力鑒定費300元。七、駁回申請人的其他仲裁請求。
因與你單位無法取得聯系,根據《廣東省勞動人事爭議處理辦法》第五十八條的規定,現向你單位公告送達《仲裁裁決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內視為送達。(本委地址:惠州仲愷高新區和暢五路東1號人才服務大廈三樓302室,聯系電話:0752-3278518)。
惠州仲愷高新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2024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