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領導班子成員分工
譚少聽:區委常委、區黨群辦主任,三級調研員,主持區黨群辦全面工作,分管團區委、區婦聯、區工商聯。
邱翠玲:區黨群辦常務副主任、區委編辦主任,一級主任科員,負責機構編制、辦文、辦會、宣傳、保密、財務、黨風廉政建設、后勤保障、老干、人事、工資福利、專業技術職稱、年度考核、本辦機關黨務等方面工作,分管區委編辦、綜合科、人事科。
莫 列:區黨群辦副主任,區“兩新”組織黨工委書記,負責組織、黨建、黨史、黨聯、統戰、調研、老促會、遠程教育等方面工作,分管區“兩新”組織黨工委、組織科、統戰科、區黨群服務中心。
陽國龍:區黨群辦副主任、干部科科長,分管干部培訓、干部任免、干部監督管理、人才、干部信息、信息化建設、黨務公開等方面工作,分管干部科、信息與黨務公開科、區高層次人才引進服務中心。
二、主要工作職責
區黨群辦公室為區委和管委會工作部門,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與其合署辦公,單列設置團區委、區婦聯。負責組織、黨建、干部、人事、統戰、老干、人才、培訓、考核、黨史、黨員教育、機構編制、共青團、婦聯、工商聯等方面,設立綜合科、組織科、干部科、統戰科、人事科、信息與黨務公開科,下設區高層次人才引進服務中心。主要職責如下:
(一)負責執行并組織實施全區有關組織、干部工作的政策法規及黨員、干部管理規劃。
(二)負責全區黨組織和黨員隊伍建設,指導黨組織換屆和黨員教育工作,對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的情況進行檢查和指導。
(三)負責全區干部隊伍建設,檢查、督促干部工作,監督干部選拔任用工作。
(四)制定人事制度改革規劃方案,執行人事管理政策法規,建立科學化、法制化的人事管理制度。
(五)負責全區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干部人事檔案管理,協調指導全區干部人事檔案管理工作。
(六)負責機關、事業單位人員計劃和工資計劃的編制并組織實施。
(七)負責統戰、老干部、黨史工作以及共青團、婦聯、工商聯等群眾團體組織的工作。
(八)研究制定全區人才工作和人才隊伍建設的政策、規劃,負責全區高層次人才引進、服務工作,協調、指導全區人才工作和人才隊伍建設。
(九)研究制定全區干部教育工作的政策、規劃,協調、指導、檢查全區干部培訓工作,組織實施區管干部、黨外干部、后備干部的培訓。
(十)負責統一管理全區各單位的機構編制,擬訂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方案并組織實施,負責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工作。
(十一)承辦區委、區管委會和上級相關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機構設置及主要職能
(一)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區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局)
主要負責審核和協調全區各機關和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管理工作;負責擬訂本區行政管理體制、機構改革、事業單位管理體制以及各有關改革的方案并組織實施;監督檢查機構編制政策法規的執行情況;負責事業單位法人登記、變更等管理工作。
(二)單列設置機構
1、團區委。負責全區共青團工作,指導全區團的組織建設和干部隊伍建設,推進全區團的基層組織建設,宣傳、貫徹、執行上級黨委和團委的指示和決議;指導全區志愿者工作;
2、區婦聯。負責全區婦聯工作,指導全區各級婦聯開展工作,協調和推動政府制訂婦女兒童事業發展規劃、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維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加強與社會各界的聯系和合作。
3、區工商聯。加強和改進非公有制經濟人士思想政治工作;參與政治協商,發揮民主監督作用,積極參政議政,協助政府管理和服務非公有制經濟;促進行業協會商會改革發展;參與協調勞動關系,協同社會管理,促進社會和諧穩定;反映非公有制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人士利益訴求,維護其合法權益。
(三)內設6個科室
1、綜合科。負責機要、秘書、信訪、文印等工作;負責辦文、辦會、文件審核及歸檔、督促檢查和機關保密工作;負責本辦網站管理工作;負責購買本辦人員社會保險、公積金、計劃生育等工作;負責本辦的財務、辦公用品采購、固定資產、公務用車、安全保衛、后勤保障、扶貧和公務接待等工作;負責本辦紀檢、監察、制度建設及自身隊伍建設工作。負責機關黨組織建設日常工作;負責離(退)休干部工作的協調管理。
2、組織科。負責研究、組織和指導全區基層組織建設工作,提出黨員隊伍建設的意見;負責指導全區黨員教育、管理和發展工作;負責做好黨費的收繳和管理工作;負責區直有關單位黨內職務的任免;負責指導全區基層黨組織的換屆選舉工作,檢查督促基層黨委定期召開民主生活會;負責我區黨代表聯絡工作;負責規劃、組織、檢查、指導、督促全區的黨員電化教育工作,組織好黨員電教片的制作、引進、交流、播放和收看工作;負責做好黨刊征訂、通訊發行工作;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市委有關黨史工作的方針、政策,組織開展本地黨史工作;開展全區黨員教育工作,加強黨校自身建設。
3、干部科。對領導班子的調整、配備和科級以下干部的調配、任免、待遇、退(離)休等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對領導干部和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實施監督、考核、審查工作;負責全區干部隊伍建設和考核工作;研究、制訂和實施有關干部管理、監督工作制度;綜合管理和培養、選拔優秀年輕干部及后備干部、婦女干部、黨外干部工作;負責全區股級干部備案工作;負責全區副科級以上領導干部因私出國(境)管理工作。
4、統戰科。貫徹執行上級黨委有關統一戰線的方針、政策,提出有關統戰工作的意見和建議,開展統戰宣傳工作;支持各民主黨派和有關團體開展工作,為各民主黨派參政議政創造條件;貫徹黨的知識分子政策,做好黨外知識分子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對黨外人士的培養、考察和選拔工作,舉薦德才兼備的黨外干部進入各級領導班子,搞好與黨外干部合作共事關系;負責聯系香港、澳門、臺灣和海外有關社團及代表人士;聯系、培養工商界代表人士,開展思想政治工作,做好工商界代表人士政治安排的推薦工作,引導工商界人士開展光彩事業。
5、人事科。負責公務員、事業單位人員管理;負責辦理干部的錄用、調配等手續;負責公務員的招錄、事業單位人員以及其他人員招聘工作;負責全區工資福利的統籌和管理工作及全區的請、休假制度的管理工作;負責專業技術人員的認定、評審及協調、指導全區專業技術人員培訓工作;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工作;負責軍隊轉業干部安置工作。
6、信息與黨務公開科。負責全區組織工作的有關方針、政策的綜合研究,協調、指導全區組織部門的調研信息工作,承擔領導交辦的文稿草擬和其他工作;負責組織系統信息、資料的收集、綜合、上報和反饋工作;負責組織系統網絡(大組工網)管理,干部管理信息系統,黨內基礎信息系統管理和黨內統計工作;負責區直、鎮(街道)機關事業單位干部人事檔案管理和宏觀指導全區組織人事檔案工作;負責全區黨務公開信息工作,做好區黨務公開領導小組交辦的各項工作。
(四)下設1個事業單位
區高層次人才引進服務中心(加掛人才培訓與考試中心牌子)。負責制訂全區高層次人才和干部培訓工作規劃,協調、指導、檢查全區培訓工作;負責省、市委黨校及市以上有關部門舉辦的培訓班學員的選調工作,組織區管干部、后備干部的培訓;選派組織區直中青年干部進行實踐鍛煉和培訓,協助管理上級選派的掛職干部;協調實施高層次人才培養工程;協助組織有關部門進行人才開發的交流與合作;為區內人才引進提供相關的培訓與測評服務;負責區內事業單位及其他財政供養工作人員考試有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