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省人大常委會組織召開《廣東省平安建設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新聞發布會,解讀《條例》亮點。據悉,《條例》已經省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共51條,將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重點區域應制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條例》明確了平安建設的主要任務和相關單位職責定位。”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陳永康介紹,平安建設有八項主要任務,包括維護國家政治安全、防范化解社會風險和矛盾糾紛、依法打擊各類違法犯罪行為、建立健全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加強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健全實有人口服務管理機制、完善基層社會治理機制、國家和省規定的其他平安建設任務。 《條例》還明確規定,相關部門應加強公共法律服務平臺建設,健全村(社區)法律顧問制度,鼓勵相關法律工作者以及高等學校法學專業學生發揮專業優勢開展法治宣傳、提供公共法律服務。同時,規定相關部門建立健全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和危機干預機制,推動社會心理服務和教育進學校、進社區、進單位、進家庭。 《條例》針對重點區域、重點人群,強化了相關管理與服務。如:在重點區域防控方面,要求學校、醫院、公園、車站碼頭等區域的管理和運營單位應配備安防人員和設施設備,制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定期組織應急演練,防范暴力恐怖活動,提高防控能力;在有關人群服務與管理方面,要求司法行政等有關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社區矯正對象、刑滿釋放人員、吸毒人員、嚴重精神障礙患者、流浪乞討人員等的服務與管理。 此外,《條例》分別對大型群眾性活動安全、網絡安全、打擊治理電信網絡詐騙、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醫療糾紛防治、掃黑除惡等領域作出了相應規定。同時,還規定了重點治理和掛牌整治機制,對平安建設重點地區、重點行業、重點領域實施重點治理,對平安建設突出問題實施掛牌整治。 未達到平安建設目標的將被追責 值得關注的是,《條例》體現了廣東特色,對平安建設重點領域作出前瞻性制度安排。陳永康介紹,針對互聯網的特點與需要,《條例》規定省平安建設組織協調機構要制定平安廣東智能化建設的總體規劃,建立健全平安建設信息共享機制,推動公共安全視頻資源聯網應用,提升平安廣東建設智能化、信息化水平。 同時,廣東地處沿海,考慮到維護近岸海域安全和國家海洋權益的需要,《條例》規定了近岸海域管控,要求沿海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堅持陸海統籌,牽頭建立健全近岸海域管控協調機制,加強與有關部門、機構的協作配合。 《條例》堅持獎懲分明,要求省平安建設組織協調機構強化考核評價結果運用,推動落實平安建設工作責任制和領導責任制。《條例》明確,對未達到平安建設目標要求的,相關單位、組織和個人將被依規追責;對履行職責不力的,相關單位主要負責人將被約談等。 在全省開展督查檢查促新規落地 近年來,全省社會穩定,掃黑除惡成效顯著。2016年至2020年,全省刑事案件總量同比逐年下降。2018年至2020年,全省命案發生率連續三年低于全國平均水平。三年來,廣東共計打掉涉黑組織279個、惡勢力犯罪集團1126個、涉惡犯罪團伙8178個,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總體成效連續三年位列全國第一。 “《條例》是我省第一部關于平安建設的省級地方性法規。”省委政法委專職委員黃文平說,下一步,在廣泛宣傳的基礎上,將在全省組織開展工作督查和執法檢查,促進工作落實落細、平安建設責任制落實到位。 發布會上,省民政廳副廳長熊松表示,全省民政部門將兜住民生保障底線、夯實基層治理基礎、推動社會力量參與,協同筑牢平安建設防線。“今年10月,全省所有鄉鎮(街道)已全面建成社工站,并配備社工1.3萬人,到明年底將打造一支近3萬人的基層社會工作人才隊伍,主動識別困難群眾、主動落實惠民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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